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1317.“这只是他们开始做的事”表示他们现在开始变得不同,这从整个思路清楚可知。“开始做”在此表示他们的思维或意图,因而表示他们的目的,如从接下来的话,即“现在他们想要做的一切事,就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所清楚看到的。之所以在内义上表示他们的目的,是因为除了人的目的外,主不关注人里面的任何东西。无论他的思维和行为如何,哪怕以无数方式变化,只要目的是良善,它们就都是良善;但如果目的是邪恶,那么它们就都是邪恶。在一个人所思所行的一切里面掌权的,正是目的。与人同在的天使因是主的天使,故只掌控他的目的。他们掌控了这些目的,也就掌控了他的思维和行为,因为这一切都取决于目的。人的目的就是他的实际生命。他所思所行的一切都从目的获得生命,因为如前所述,它们取决于目的。因此,目的如何,人的生命就如何。目的无非是爱,因为人只以他所爱的东西为目的。即便想一套做一套的人也以他所爱的东西为目的;伪装或欺骗就含有这个目的,就是爱自己或爱世界,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快乐在里面。谁都能从上述考虑得出结论:人的爱如何,他的生命就如何。因此,这些就是“开始做”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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