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1388.另一种感知是每个人都有的,无论是处于完美巅峰的天使,还是照其品质而定的灵人,如前所述(1383节);也就是说,另一个人刚一靠近,他们就知道这个人的品质,即便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通过某种奇妙的流注立即显明自己。善灵不仅从他里面的良善,还从他里面的信,以及他说话时所用的每个词被认出来;而恶灵则从他的邪恶和不信,以及他说话时所用的每个词被认出来。这些线索如此明显,以至于毫无差错。类似现象也出现在世人当中,他们有时同样能从别人的举止、表情和言语知道他在想什么,即便他说的是反话。世人的这种技能是属世的,但它从灵人的性质,因而从这个人自己的灵,以及他与灵人界的交流中获得自己的起源和特征。这种共享感知,或交流感知源于主的意愿,即:一切良善都是可交流的,所有人都要被相爱激励或说享有相爱,由此变得幸福。这就是为何这种感知也普遍存在于灵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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