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1389.进入来世的灵魂惊讶地发现,其他人的思维是以这种方式交流的。他们还惊讶地发现,人们不仅能瞬间知道其他人是哪种性格,还知道他的信是何性质。我告诉他们,一旦与肉体分离,灵人就会获得更出色的能力。在肉身生活期间,感官对象,以及由这些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印象所产生的幻想会带来影响或不断流入,更不用说对未来的忧虑;外在刺激所引起的各种贪欲;对衣、食、住和子女的挂怀,等等。在来世,人们从不思想这些东西。当这些想法被当作障碍和阻碍,连同与粗糙的感觉有关的肉体欲望被除去时,人们必然进入一个更完美的状态。这些官能依旧保留,只是更加完美、清晰和自由;这一点尤其适用于那些过着仁爱和对主之信,以及纯真生活的人。他们的官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远远胜过他们在肉身中所拥有的官能,直到最终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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