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264

9264.“因我必不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属天的奥秘 #1636

1636.下面的例子

1636.下面的例子清楚向我表明,要让人们相信灵人和天使的存在是多么困难,更不用说相信有人能与他们交谈了。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属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时我也认识他们(因为我与几乎所有活在肉身期间我就认识的人交谈过,有的持续数周,有的持续一年,就好像他们仍活在肉身一样)。这些灵人曾被带入类似他们活在世上时所拥有的那种思维状态;在来世,这种事是很容易做到的。当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时,一个问题微妙地浮现在他们的脑海中,即:他们是否相信有人能和灵人说话。他们说,在这种状态下,相信这种事一定是上当受骗了,并且他们十分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点。我由此得以认识到,让一个人相信与灵人对话对人来说是可能的,有多么困难。原因在于,人们不相信灵人的存在,更不相信死后他们自己就会来到灵人中间。甚至就连这些灵人自己都对这种不信感到震惊;然而,他们还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经常公开谈论来世、天堂和天使;人们由此以为他们完全知道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尤其从圣言熟知,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灵人的这种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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