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4075.“但我父亲的神向来与我同在”表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祂父亲的神”是指祂所拥有的神性;“与我同在”表示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当主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也就拥有了自己周围灵人与天使的社群;因为一切事照次序实现是祂的旨意。不过,祂为自己选择的是能提供服务的那类社群,并按祂的美意改变他们。然而,祂根本不从它们那里取任何良善或真理,并将其运用于自己身上,只从神性取得。祂还以这种方式将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并且逐步恢复,直到祂完全荣耀祂自己。灵人和天使的社群能提供服务,然而主并不从他们那里取任何事物,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
诸如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由此将功德置于善行的那类社群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良善的记忆知识,并从这种记忆知识引入关于没有功德、诸如源于神性的那类良善的智慧。这知识和源于它的智慧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只是通过他们获得而已。另举一例:自以为相当有智慧,却又推理良善与真理的真实可靠性的社群,基本上属于那些属灵的社群。他们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人的知识,并且相对于其他人,他们住在何等大的阴暗中,若非主怜悯他们,他们必要灭亡。他们还有助于将祂引入来自神性的更多事物,这些事物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而是通过他们获得。
再举一例:有些社群爱神,但却以为他们只有关注无限,并敬拜向他们隐藏起来的那一位神,才能爱祂。而事实上,他们无法如此行,除非他们通过某种概念使那无限变得有限,或在他们自己里面,通过有限的理性概念,将这位隐藏的神形像化,变得可见。否则,这就像是仰望黑暗,用爱拥抱笼罩在那黑暗里的东西,从而引发许多由各人自己的想法所产生的稀奇古怪、一知半解的观念。这类社群也能起到作用,即:将祂引入关于这些人的内层性质的知识和他们爱之性质的知识,以及对他们的怜悯,因为他们也无法得救,除非主人的人身也变成他们所仰望的神性。这种智慧并非出自这些社群,而通过他们出自神性。人所能举的其它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形。由此可见,“没有任何事物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取得,主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即来自祂自己”这样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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