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4319.大量经历向我表明,不仅世人,而且灵人,以及天使都无法凭自己思考、言说并行出任何事,而是通过其他人;而这些其他人也不能凭自己如此行,还要通过其他人,依此类推。因此,所有人,无论集体的还是个体的,都凭生命的第一源头,也就是凭主思考、谈论并行动,无论他们如何看似完全独立,如同凭自己这样行。这一事实经常向那些在肉身生活时曾以为和确信以下观念的灵人显明,即:所有事物都在他们自己里面,而非之外,也就是说,他们凭自己和自己的灵魂思考、言说并行动;生命看似已经植入他们自己和自己的灵魂。他们还通过诸如存在于来世,但不可能存在于世上的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恶人从地狱,而善人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思考、意愿和行动;然而,无论邪恶还是良善,都看似始于这些人自己。基督徒从他们取自圣言的教义知道这一点,也就是以下教义:一切邪恶皆出自魔鬼,一切良善皆出自主;然而却很少有人相信。他们因不相信,故将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邪恶变成自己的。然而,他们没有将任何良善变成自己的,因为凡相信自己所行良善的源头在于他们自己的人都会索要良善,将其归于自己,从而将功德置于它们里面。他们还从教会的这一教义,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以致凡源于他自己及其小我的,都是邪恶,无论它如何看似良善;但这个教义也少有人相信,尽管它就是真理。
已经确认这一观点,即他们凭自己活着,因而凡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皆始于他们自己的恶人,当被指示事实完全符合这个教义时,声称他们现在相信了。但他们被告知,知道并不等于相信,相信是内在的,只能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因而只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当中。这些灵人因是邪恶的,故坚持认为他们现在已经相信了,因为他们看见了。不过,他们接受了来世的常规检查,也就是被天使严格查看。当他们被查看时,其脑袋的上半部分回缩,大脑显得粗糙、多毛,充满幽暗。这表明那些仅有记忆知识的信仰,却没有真信之人的性质;知道不等于相信。那些知道并相信之人的脑袋看似人的脑袋,大脑显得井然有序、雪白光亮;因为他们接受天堂之光。但对那些只知道并以为他们由此相信,其实并不相信的人来说,由于他们活在邪恶当中,故天堂之光没有被接受,因而在这光中的聪明和智慧也没有被接受。因此,当他们接受天使社群,也就是天堂之光时,这光在他们当中就沦为黑暗。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大脑看似充满幽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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