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66.圣言主要有四种写作风格。第一种是上古教会的风格。在他们的表达方式中,当提到尘世和世俗事物时,他们就会思想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此,他们不仅通过代表来表达他们自己,还让它们活起来,按准历史顺序排列它们;这种做法给予他们极大的快乐。这就是哈拿发预言时的风格,他说:
说高的!说高的!让古时之物从你的口而出。(撒母耳记上2:3)
大卫诗篇称这些代表为“古时的谜语”(诗篇78:2, 3, 4)。摩西从上古教会的后代那里获得关于创造,伊甸园等等,直到亚伯兰时代的细节。
第二种是历史风格。从亚伯兰时代往后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都使用这种风格。在这些书卷中,历史事件和出现在字义上的一样;然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在内义上都包含完全不同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将依次解释这层含义。
第三种是预言风格。这种风格是从上古教会最为推崇的写作方式中生出的。然而,这种预言风格缺乏连贯性,也没有采取上古风格所用的那种准历史形式。相反,它支离破碎,若不在内义层面,几乎永远无法理解;内义包含极深的奥秘,优美连贯,涉及外在人和内在人,还涉及教会的许多状态,以及天堂本身,在至内在意义上则涉及主。
第四种是大卫诗篇的风格。这种风格介于预言风格和人们通常的说话方式之间。诗篇的内义以作为王时的大卫这个人物论述主。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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