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5.“不可收受礼物”表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这从“礼物”和“不可收受”的含义清楚可知。“礼物”是指被爱的任何世俗事物,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名声,抑或迎合属世人的其它任何事物;一般来说,这些世俗事物被称为“自我利益”,在内义上由“使人变瞎”和“歪曲人”的“礼物”来表示。“不可收受”是指憎恶,因为这种利益若被人憎恶,仍被人寻求并收受。当爱天上的神性之物胜过地上的世俗之物时,它就被憎恶;因为有多爱这一个,就有多恨那一个,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或是恨这个或是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恨”表示憎恶,因为憎恶是一种恨的感觉,恨是爱的对立面,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或是爱那个”。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收受礼物”表示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
5854.主规定,灵人当流入世人的思维和欲望,而天使则流入他所关注的目的,进而通过这些目的流入随目的而来的一切。天使也通过善灵流入他在生活中所做的好行为和所信的真理;他们利用这些引导他尽可能地远离邪恶和虚假。这种流注虽悄无声息,不为世人所察觉,但仍隐密地有效运行。天使尤其转移邪恶的目的,引入良善的目的。不过,他们若无法做到这一点,就会退离;并且越无法做到这一点,就退得越远;他们越不在场,恶灵就越靠近。因为天使不可能存在于邪恶的目的中,也就是存在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即便如此,他们仍旧同在,只是相距甚远。
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将人引入良善的目的;但这会夺走此人的生命,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与这些目的完全相反的爱中。因此,这条神性律法是不可违反的,即:人当处于自由;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当在他自由的时候,而绝不可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因为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存留,而是会消散。事实上,强迫一个人做某事,并不等于将它注入此人的意愿,因为在强迫的状态下,这个人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行;因此,当他回到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自己的自由中时,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注入的,都会被根除。所以,主通过人的自由掌管他,尽可能地约束他,使他远离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因为主若不约束人,人就不断陷入最深的地狱。
刚才我们说,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把人引入良善的目的;因为恶灵能瞬间被赶走,哪怕人周围有成千上万的恶灵;而这种事只需一位天使就能做到。但这个时候,此人会经受如此的折磨,进入如此的地狱,以致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住,因为他会悲惨地被剥夺生命。事实上,人的生命就在于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恶欲和谬念。若这生命不通过恶灵来维系,由此得以纠正,至少被引导,他一分钟都活不下去,而是化为乌有。因为除了为自己的缘故而对自我、利益和名声的热爱,因而除了凡违反秩序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抓住他。因此,他若不轻轻并逐渐通过对他自由的引导被带回秩序,就会立刻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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