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27.“我必在你面前差遣我的惊骇”表那些沉浸于虚假所产生的邪恶之人由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所感到的惊恐。这从“惊骇”和“以色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惊骇”是指那些沉浸于虚假所产生的邪恶之人所感到的惊恐;惊骇将要被差遣在他们面前的“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0, 5833, 7957, 8234, 8805节)。由于以色列人而感到惊骇的迦南地的各个民族表示由虚假所产生的邪恶和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参看1413, 1437, 1607, 1573, 1574, 1868, 4517, 6306, 8065, 8317节)。正因如此,“我必在你面前差遣我的惊骇”表示那些沉浸于虚假所产生的邪恶之人由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所感到的惊恐。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在灵界,一切能力皆来自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来自从主发出的真理,或说由这些真理来提供。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变得显而易见:主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将天堂的一切事物,地狱的一切事物,以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实际的手段,一切事物皆通过这一手段而得以存在,一切事物也通过这一手段而得以持续存在。这一事实对那些唯独在物质层面进行思考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如那些将万物的起源和持续存在都归因于自然界的人。这些人对真理没有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真理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它们仅仅是思维的对象,而思维在他们看来,不是一种本质实体,更不是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尽管他们知道思维支配整个身体,并使它的各个部位完全它自己的品质活动。他们也没有看到,宇宙万物无不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至于真理拥有所有能力,是至高无上的绝对本质实体,可参看前文(8200节)。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从主所发出的神之真理中获得能力,并由此被称为“大能者”。至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来自主的真理的性质,这从前面(4932-4935节)所记载的关于对应于这种真理的膀臂的经历可以看出来。
既然一切能力都属于真理,或说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么可知,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这虚假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种缺失,因而是能力的一种缺失。因此,地狱里的人因都沉浸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故完全没有任何能力。正因如此,单单一位天使就能赶走、扔掉和驱散他们当中成千上万的人,就像用嘴吹空中的鸿毛一样。由此可见为何那些陷入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会由于源自良善的真理而感到惊恐。这惊恐被称为“神的惊骇”(创世记35:5; 约伯记13:21)。在以西结书:
我要将我的惊骇放在活人之地;他必被放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法老和他的群众跟那些被剑刺死的人在一起。(以西结书32:32)
摩西五经:
我的律例你们若弃绝,我的典章你们的灵魂若憎恶,以致你们不遵行我一切的诫命,我就打发惊惶进他们的心,飘荡落叶的响声,要追赶他们;他们必逃跑,像人逃避剑。无人追赶,他们却要跌倒。(利未记26:15, 36)
这描述的是那些弃绝、憎恶律例、典章和诫命的人所经历,因而那些沉浸于虚假所产生的邪恶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所感到的惊恐。经上之所以说,“飘荡落叶的响声,要追赶他们;他们必逃跑,像人逃避剑”,是因为“叶”表示真理(885节),“剑”表示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争战的真理(2799, 6353, 8294节)。这些人完全没有对抗真理的任何能力,这一点由“无人追赶,他们却要跌倒”来表示。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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