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4692.“他们就因为他的梦和他的话,越发恨他”表由于真理的宣告而引发的还要更大的蔑视和憎恶,此处的真理涉及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越发”、“恨”、“梦”和“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越发”是指还要更大;“恨”是指蔑视和憎恶(4681节);“梦”是指宣告(4682, 4685节);“话”是指真理。“话”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每句话都来自主;因此,“话”在内义上表示真理,而“圣言”一般表示一切神性真理。
这个主题具体是这样:持有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完全蔑视并憎恶所有真理当中最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属于古教会,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所有人都相信宇宙之神是一个神性人,并且祂就是神性存在;故称祂为“耶和华”。他们从上古之人那里知道祂,还因为祂曾作为人向他们弟兄中的许多人显现。他们也知道,他们教会的所有仪式和外在做法都代表祂。但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却无法与那些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人共享这个信仰,因为他们不理解这人身如何会是神性,也不理解神性之爱如何能将它变成神性。事实上,凡他们不能以通过身体外在感官所得来的某种观念所理解的,他们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如同没有。与仁分离之信就是具有这种性质;事实上,对这些人来说,觉知的内在层级被关闭,因为能使一个流入另一个的居间之物并不存在。
诚然,接下来的犹太教会相信耶和华既是神,又是人,因为祂作为人向摩西和众先知显现;因此缘故,犹太人将向他们显现的每位天使都称为“耶和华”。然而,他们对祂的概念,和外邦人对他们神明的概念没什么两样,只是犹太人更偏爱耶和华神,因为祂能行神迹(4299节);殊不知,这耶和华就是圣言中的主(2921, 3035节),他们的一切仪式所代表的,正是祂的神性人身。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将是最伟大的先知,比摩西还伟大;最伟大的国王,大卫还伟大;祂将以惊人的神迹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至于祂的天国,他们根本一句话都不想听,因为除了世俗事物外,他们什么也不明白;事实上,他们就是与仁分离的人。
然而,就外在敬拜而言,基督教会的确将主的人身拜为神性,尤其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因为祂说过,那里的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宝血。但就其教义而言,他们并未将祂的人身当成神性,因为他们将神性性质与人身性质区分开了。他们之所以作出这种区分,是因为教会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由于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所以许多人绊倒了,并发自内心否认祂(4689节),祂自己则是神性存在,因为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为一,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这样的教导在别处也出现过。因为神性显现就是从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本身,在形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而天堂代表大人,这在前面(4687节)已阐述过,并在论述人里面一切事物与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各章末尾已说明。
主确实像别人那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得来一个虚弱的人身;但主将这人身完全抛弃了,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祂得荣耀的意思。祂在变形像时,也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明,祂是一个神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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