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地狱(续)
——贪婪者的地狱;肮脏的耶路撒冷和荒漠中的强盗。以及那些只追求感官享受之人的粪便地狱
938.贪婪的人是所有人中最龌龊的,对死后的生活、灵魂和内在人,比谁都思想的少。他们甚至不知道天堂是什么,因为他们的思维水平是所有人中最低的,他们将其思维完全投入并沉浸于肉体和世俗事物。因此,当进入来世时,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意识到自己成为灵人的事实,反以为仍完全在肉体中。他们的思维观念被贪婪拖到肉体和世俗的层面,变成可怕的幻觉。说来奇怪,却又是事实:在来世,龌龊的贪婪者觉得自己似乎在地窖中忙忙碌碌,这里存放着他们的金钱,他们在此备受老鼠侵扰。然而,尽管备受老鼠侵扰,他们仍不肯离开,直到筋疲力尽,最后从这些坟墓中爬出来。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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