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83.“耶和华一切的话、一切的典章”表圣言中系属灵状态和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这从“耶和华的话”和“典章”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话”是指圣言中系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如下文所述;“典章”是指圣言中系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之所以说“属灵状态下”和“属世状态下”,是因为一般来说,每个人都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内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状态;而另一种是外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状态。内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属灵的,是因为它受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的热,也就是爱的良善影响。这光被称为属灵之光,因为它光照理解力;这热被称为属灵之热,它是爱并点燃意愿。正因如此,内在人的状态被称为一种属灵状态。而外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一种属世状态,是因为它受属于尘世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之热的良善影响;这热也是爱,不过是对诸如存在于世界上的那类事物的爱;因为一切生命之热都是爱。正因如此,外在人的状态被称为属世的。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典章”来表示;而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耶和华的话”来表示。
这二者皆源于圣言,因为生活的一切准则都在圣言中。它们含有生命本身在里面,因为从主,就是生命本身发出并将继续发出的神性真理就在圣言中。由此可知,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生活的准则;而且那里的一切都与生活有关;这从圣言的一切所基于的两条诫命可以看出来,关于这两条诫命,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以及马可福音12:29-31)
“爱神和邻舍”就是生活的准则,因为生命的一切皆属于爱,以致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
322.要谨防这种错误观念:灵人没有远远比活在肉身时更为敏锐的感觉。我通过成千上万次的重复经历知道,事实恰恰相反。若有人因对灵人性质的先入为主的观念而不愿相信这一点,那就让他们进入来世后自己去发现吧,因为在来世,他们的亲身经历会迫使他们不得不相信。首先,灵人有视觉,因为他们生活在光中;善灵、天使灵和天使也生活在光中,并且这光如此明亮,以至于世间正午之光几乎无法与之相比。他们住在光中,并凭这光看见;关于这光,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详述(1521-1534节)。灵人也有听觉,并且这听觉如此敏锐,以至于肉体的听觉无法与之相比。几年来,他们几乎不间断地与我交谈(关于他们的言语,容后告知,1634-1650, 1757-1764节);他们还有嗅觉;关于他们的言语和嗅觉,蒙主的神性怜悯,也容后再述(1516节)。他们有一种最为微妙、敏锐的触觉,这在地狱会带来痛苦和折磨,因为所有感觉都与触觉有关;事实上,它们只是触觉的不同形式和变化而已。
他们有欲望和情感,这也是他们活在肉身时无法相比的;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994:3节)。灵人的思维远比他们活在肉身时的思维敏锐和清晰得多。他们的一个思维观念所包含的信息,比他们在世时的一千个观念所包含的还要丰富。他们彼此的对话如此直接、切中要害、睿智和清晰,以至于人若稍有领会,必目瞪口呆。总之,灵人拥有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而且更加完善,只是没有了物质的骨肉及其缺陷。他们承认并发觉,即便他们活在肉身期间,进行感觉的也是灵;它虽出现在肉体中,但仍旧不属于肉体。因此,当肉体被抛弃时,感觉会更加敏锐和完美。生命在于感觉,因为没有感觉,就没有生命;感觉如何,生命就如何;谁都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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