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83.“耶和华一切的话、一切的典章”表圣言中系属灵状态和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这从“耶和华的话”和“典章”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话”是指圣言中系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如下文所述;“典章”是指圣言中系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之所以说“属灵状态下”和“属世状态下”,是因为一般来说,每个人都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内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状态;而另一种是外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状态。内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属灵的,是因为它受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的热,也就是爱的良善影响。这光被称为属灵之光,因为它光照理解力;这热被称为属灵之热,它是爱并点燃意愿。正因如此,内在人的状态被称为一种属灵状态。而外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一种属世状态,是因为它受属于尘世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之热的良善影响;这热也是爱,不过是对诸如存在于世界上的那类事物的爱;因为一切生命之热都是爱。正因如此,外在人的状态被称为属世的。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典章”来表示;而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耶和华的话”来表示。
这二者皆源于圣言,因为生活的一切准则都在圣言中。它们含有生命本身在里面,因为从主,就是生命本身发出并将继续发出的神性真理就在圣言中。由此可知,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生活的准则;而且那里的一切都与生活有关;这从圣言的一切所基于的两条诫命可以看出来,关于这两条诫命,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以及马可福音12:29-31)
“爱神和邻舍”就是生活的准则,因为生命的一切皆属于爱,以致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
4733.“说,我们不可害他的性命”表它必不遭到毁灭,因为它是宗教的生命。这从“害”和“性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害”是指毁灭;“性命”(即灵魂)是指生命(1000, 1005, 1436, 1742节),在此是指宗教的生命。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敬拜是宗教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所述(4731节)明显可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渴望敬拜他用自己的觉知和思维对其形成某种概念的东西,对感官人来说,甚至是他们能以某种感官感知到的东西;他们也不愿去敬拜,除非神性在其中。这是全人类的共性。因此,外邦人敬拜他们以为里面有神性的偶像,而其他人则敬拜他们以之为神明或圣徒的死人。因为若非有某种能刺激他的感官,就无法在他里面唤起任何东西。
那些声称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但对其又没有形像的概念之人大部分不承认任何神,而是承认自然,因为他们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基督徒当中众多有学问的人都是这样;还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因此,为防止远离神性,并变得肉体化的人敬拜木、石;也为了防止他们敬拜某个死人,因而敬拜这个人里面的某个魔鬼,而不去敬拜神自己,因为他们无法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祂,因此为了防止教会的一切事物灭亡,以及人类连同教会一道灭亡,神性本身愿意披上人身,并将它变成神性。所以要让有学问的人当心,不要在思想主之人身的同时,认为它不是神性。否则,他们会给自己设置绊脚石,最终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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