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39

939.那些龌龊的贪

939.那些龌龊的贪婪之人的思维观念会转化为令人作呕的幻觉。从他们那脚下深处的地狱就能清楚看出这些幻觉是多么的恶心。它散发出的蒸汽像是从热水槽中正在刮去猪毛的猪身上发出的。贪婪者的家就在这里。来到这个地方的人起初看上去黑乎乎的,但像猪一样刮去毛发后,他们自己觉得并且在彼此看来变白了。但这个过程仍留下一个印记,以表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他们无论去哪里。一个看上去很黑的灵人还没有转到自己的地狱(因为他要在灵人界呆更长时间),被送到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他虽不像其他人那么贪婪,然而活在世上时对别人的财富却怀有恶意的嫉妒。他一到那里,贪婪者就都逃走了,说他是个强盗,因为他很黑,会杀了他们。贪婪者逃避这类灵人,因为他们特别害怕丧命。最后,他们发现他不是这种强盗,没有那么无法无天,于是就告诉他说,他若想变白,就必须像众目睽睽之下的猪一样除掉身上的毛发,然后就会变得亮白。但他不想这样,于是被带到灵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2553

2553.“因为我说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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