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9.那些龌龊的贪婪之人的思维观念会转化为令人作呕的幻觉。从他们那脚下深处的地狱就能清楚看出这些幻觉是多么的恶心。它散发出的蒸汽像是从热水槽中正在刮去猪毛的猪身上发出的。贪婪者的家就在这里。来到这个地方的人起初看上去黑乎乎的,但像猪一样刮去毛发后,他们自己觉得并且在彼此看来变白了。但这个过程仍留下一个印记,以表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他们无论去哪里。一个看上去很黑的灵人还没有转到自己的地狱(因为他要在灵人界呆更长时间),被送到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他虽不像其他人那么贪婪,然而活在世上时对别人的财富却怀有恶意的嫉妒。他一到那里,贪婪者就都逃走了,说他是个强盗,因为他很黑,会杀了他们。贪婪者逃避这类灵人,因为他们特别害怕丧命。最后,他们发现他不是这种强盗,没有那么无法无天,于是就告诉他说,他若想变白,就必须像众目睽睽之下的猪一样除掉身上的毛发,然后就会变得亮白。但他不想这样,于是被带到灵人当中。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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