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92.出埃及记24:6-8.摩西取一半的血盛在盆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然后,他拿起约书来,向百姓耳中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
“摩西取了一半的血”表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盛在盆中”表与人同在,在形成其记忆的事物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然后,他拿起约书来”表与天堂里的圣言结合的文字上的圣言。“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表接受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出于内心和灵魂服从它。“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表使人适合接受它。“说,看哪,立约的血”表主的神性人身通过这真理与天地结合。“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表主通过圣言的每一个部分实现这种结合。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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