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393

9393.“摩西取了

9393.“摩西取了一半的血”表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之所以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是因为这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血(24:8),这“血”表示人已经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因为已经变成生命,因而敬拜之事的真理可以说被人接受了。当这个人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或热爱它时,或也可说,当他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因而出于爱和情感实行它时,它就成了生命和敬拜的事。在此之前,真理的确与他同在,就在他的记忆中,有时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来到内视或理解力面前,从那里又回到他的记忆中。然而,只要神之真理仅止于此,不再更深地进入,虽与此人同住,却没有被植入生命和意愿;因为人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因此,当真理从记忆被召唤出来进入理解力,从理解力进入意愿,再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这真理就变成此人生命的一部分,被称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已经变成生命之事的神性真理是什么意思。成为敬拜的一部分的真理也一样。敬拜若源于只停留在记忆中,并由此出现在理解力中的真理,就不是敬拜。但敬拜若源于从意愿发出,因而从情感和爱发出的真理,就是敬拜。这种敬拜在圣言中被称为心里的敬拜,而前一种则仅仅是嘴上的敬拜。
  前面所提到的章节的确早已说明,“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然而,由于属当今教会的大多数人对圣餐中的血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是祂的整个十字架受难本身,所以可在此用几句话说明,圣餐中的血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在教会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如今人们对于对应一无所知,因而对于圣言的内义,就是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所理解的那层意义一无所知。
  “血”不是指血,而是指神之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以西结书中的这段经文则看得更明显:
  你要对空中的各类飞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必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很明显,“血”在此不是指血液,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祭筵的血,直到醉了”;然而,喝血,尤其喝首领的血是可憎恶的事,经上以死刑来禁止以色列人做这种事(利未记3:17; 7:26; 17; 申命记12:17-26; 15:23)。经上还说,他们“必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因此,人若不知道“血”表示神性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筵”表示属于敬拜的事物,“马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战车”表示教义,“战士”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必对这段经文的细节感到困惑不解。
  这段话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是一样的: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些话的说明(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肉对应于良善,和饼一样;血对应于真理,和酒一样;我已经多次从天上被告知这一事实。我还被告知,天使只根据对应关系来理解圣言;以这种方式人类通过圣言与天堂联结,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
  我同样被告知,主设立圣餐,是为了天堂的一切,也就是主的一切能通过它与教会成员联结。因为在圣餐中,肉或饼是指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回给主的爱;而血或酒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反过来对它的接受。此外,在天堂,吃与喝这些恩赐意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并将它们联结起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165, 2177, 3464, 4211, 4217, 4581, 4735, 5915, 6789, 7850, 9323节)。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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