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404

9404.“并以色列

9404.“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表所有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这从“七十”和“以色列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十”是指完全或完整之物,因而是指所有事物或所有人(参看6508节);“以色列长老”是指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和从良善流出的真理之人。因为在圣言中,“长老或老年人”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6524节),因而表示那些由于真理的教义而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 9340节),因而表示那些处于通向良善的真理和流出真理的良善之人(参看7957, 8234节)。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表示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本身。主的“七十个门徒”(路加福音10:1, 17)在内义上所表相同。以色列人分为十二个支派支派,有十二位首领,以及七十个长老管理他们。“十二支派”表示整体上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十二位首领”表示一切首要真理(5044节);“七十个长老”表示由真理所产生的一切良善。
  当提到“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因为该教会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凡不了解教会和天堂的奥秘之人,可能会以为教会的一切良善皆由于真理而存在,因为良善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被植入;事实上,人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然而,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是属灵教会的良善,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当这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进而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时,就被称为良善。但不是经由真理,而是经由相爱的良善而产生的良善是属天教会的良善;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而是良善,因为它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犹太教会不代表这第二种良善,而以色列教会则代表第一种良善;这就是他们分裂为两个国度的原因。至于这两个教会,因而这两种良善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046, 2227, 2669, 2708e, 2715, 2718, 2935, 2937, 2954, 3166, 3235, 3236, 3240, 3246, 3374, 3833, 3887, 3969, 4138, 4286, 4493, 4585, 4938, 5113, 5150, 5922, 6289, 6296, 6366, 6427, 6435, 6500, 6647, 6648, 7091, 7233, 7877, 7977, 7992, 8042, 8152, 8234, 8521节)。从这些章节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主的天堂分为属灵天堂和属天天堂;属天天堂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属灵天堂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
  

属天的奥秘 #3131

3131.“拉班就跑

3131.“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这从“跑”、“人”和“泉”的含义,以及“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跑”明显是指某种倾向或渴望,如前所述(3127节);“拉班”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129, 3130节);“人”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5, 749, 1007节);“泉”也是指真理,在此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或神性真理(参看2702, 3096节,以及下面3137节)。
从此处所论述的这些和其它细节可以看出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它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若没有对圣言的深入探究,没有启示,谁能知道“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呢?然而,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实上,世人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之间存在这样的对应关系:当世人照字义理解这句话,并想象拉班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时,天使却感知到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因为天使对拉班、跑、泉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与这些相对应的属灵观念。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因而存在于属世观念与属灵观念之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关系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1563, 1568, 2763, 2987-3003, 3021节)看出来。
至于此处正在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真理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情况是这样:主的属世人中的最初真理不是为神性的真理,而是看似神性的真理。因为在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的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表面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脱去表象,披上真理的本质。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但目前只能举这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为神性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向任何人行恶;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没有别的。然而,在它的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该真理所取的形式是这样:当有人犯罪时,主就会发怒,并因此惩罚他。事实上,对有些人来说,它甚至变成这样的观念:邪恶来自主。但随着一个人在判断力上从童年早期开始发展,并逐渐成长和成熟,他就脱去表面上在他看来似乎是真理的东西,并逐渐披上真理本身,即:主从不发怒,也不惩罚人,更不作恶。因此,一个人通过以前的表面真理被引入实际真理,因为首先进入的,是笼统或大体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在被具体概念光照,这些具体概念又被个体细节光照之前,在它里面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旦它被光照,内层事物就清晰可见了。幻觉和表象,也就是无知之时的真理,以这种方式被驱散和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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