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04.“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表所有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这从“七十”和“以色列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十”是指完全或完整之物,因而是指所有事物或所有人(参看6508节);“以色列长老”是指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和从良善流出的真理之人。因为在圣言中,“长老或老年人”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6524节),因而表示那些由于真理的教义而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 9340节),因而表示那些处于通向良善的真理和流出真理的良善之人(参看7957, 8234节)。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表示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本身。主的“七十个门徒”(路加福音10:1, 17)在内义上所表相同。以色列人分为十二个支派支派,有十二位首领,以及七十个长老管理他们。“十二支派”表示整体上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十二位首领”表示一切首要真理(5044节);“七十个长老”表示由真理所产生的一切良善。
当提到“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因为该教会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凡不了解教会和天堂的奥秘之人,可能会以为教会的一切良善皆由于真理而存在,因为良善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被植入;事实上,人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然而,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是属灵教会的良善,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当这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进而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时,就被称为良善。但不是经由真理,而是经由相爱的良善而产生的良善是属天教会的良善;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而是良善,因为它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犹太教会不代表这第二种良善,而以色列教会则代表第一种良善;这就是他们分裂为两个国度的原因。至于这两个教会,因而这两种良善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046, 2227, 2669, 2708e, 2715, 2718, 2935, 2937, 2954, 3166, 3235, 3236, 3240, 3246, 3374, 3833, 3887, 3969, 4138, 4286, 4493, 4585, 4938, 5113, 5150, 5922, 6289, 6296, 6366, 6427, 6435, 6500, 6647, 6648, 7091, 7233, 7877, 7977, 7992, 8042, 8152, 8234, 8521节)。从这些章节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主的天堂分为属灵天堂和属天天堂;属天天堂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属灵天堂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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