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416

9416.“我要将石

9416.“我要将石版赐给你”表律法书,或整体上的圣言。这从“石版”的含义清楚可知,“石版”是指写有教义和生活的事务,此处即天上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事务的物体。这些石版之所以表示律法书,也就是整体上的圣言,是因为写在它们上面的东西以一种总体的方式涵盖了属于天上生活和教义的一切事务。这也解释了为何刻写在它们上面的东西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 申命记10:4);因为“十”在内义上表示全部或一切;“话”表示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十”表示全部或一切(参看3107, 4638, 8468, 8540节),“话”表示生活和教义的真理和良善(参看1288, 4692, 5272节)。这就是为何这些石版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和律法一样;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刻写在这两块石版上的东西,在不怎么严格的意义上表示通过摩西所写的圣言,在广泛意义上表示圣言的历史部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参看6752节)。此外,刻在这两块石版上的东西属于揭示神性真理的第一个阶段;它们也被主在以色列众民面前以一种活生生的声音宣告出来。属于第一个阶段的东西表示在其适当秩序中的其它一切事物;这些事物被主以一种活生生的声音宣告出来表示也在揭示的所有其它阶段中的直接神性启示。这两块石版之所以由石头制成,是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 6426节),准确地说,表示真理的最低层(8609节)。神之真理的最低层构成诸如存在于地球上的圣言文字(9360节)。
  石版不是一块,而是两块,是为了代表主通过圣言而与教会,并通过教会而与人类的结合。这也是为何它们还被称为“立约的版”(申命记9:9, 11, 15);又为何刻在上面的话被称为“约的话”(出埃及记34:27, 28),也被称为“约”(申命记4:13, 23);放有石版的约柜本身被称为“约柜”(民数记10:33; 14:44; 申命记10:8; 31:9, 25, 26; 约书亚记3:3, 6, 8, 11, 14, 17; 4:7, 9, 18; 6:6, 8; 8:33; 士师记20:27; 撒母耳记上4:3-5; 撒母耳记下15:24; 列王纪上3:15; 6:19; 8:1, 6; 耶利米书3:16);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节)。这解释了为何这两块石版是分开的,然而却通过并排放置而被联结在一起;写在它们上面的文字不断从这块石版传到那块石版,就像写在一块石版上的文字;而不是如人们通常所想的那样,有些诫命写在这一块石版上,有些诫命写在那一块石版上。因为一个物体被一分为二,然后这两个部分联在一起起,或并排放置,就表示主与人的结合。因此,约的建立以同样的方式实现;如与亚伯拉罕立约是通过母牛犊、母山羊、公绵羊,每样从中间劈成两半,一半对着另一半摆列(创世记15:9-12);在本章(24:6, 8),还通过血盛在盆中,一半洒在祭坛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一般通过一切祭物,一半烧在祭坛上,一半给百姓吃。约的建立还由主擘开饼来代表(马太福音14:19; 15:36; 26:26; 马可福音6:41; 8:6; 14:22;路加福音9:16; 22:19; 24:30, 35)。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二”表示结合(5194, 8423节),在此是指主与天堂,或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也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由此可见为何有两块石版,又为何它们是两面写的,这面那面都有字(出埃及记32:15, 16)。
  此外,在圣言中,在石版上“写”和“刻”表示那些必须铭刻在人们的记忆和生活中,因而必须留在那里的事物;如在下列经文:
  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写在版上、记在书上,以便传留后世,直到永永远远。(以赛亚书30:8)
  耶利米书: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用金钢钻记录的,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
  哈巴谷书:
  耶和华说,将异象写下来,使它清清楚楚在版上,让快跑的人也读得来。因为这异象有一定的日期,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因为它必临到。(哈巴谷书2:2-3)
  

属天的奥秘 #10286

10286.“人若作

10286.“人若作与此相似的膏油”表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这从“作与此相似的”和“膏油”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此相似的”是指模仿它;“膏油”是指唯独属于主、唯独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10264节)。之所以表示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仿品,是因为人对神性事物的一切模仿都是狡猾的产物。此处的情形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10284节)。不过,这一切可通过存在于灵人当中的一些事物来进一步说明。他们当中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运气和他们自己的精明,丝毫不归于神性,和在世时一样的人都知道如何利用各种方法去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能制造宫殿,几乎和天堂里的宫殿一模一样;还能制造林木种植园和田野乡村,几乎与主为善灵所提供观看的一模一样;他们能用华丽、闪亮的衣裳来装饰自己;事实上,塞壬能使自己看上去几乎像天使一样美丽。但这一切都一种涉及使用错觉或幻想的狡猾的产物。然而,他们所作能制造的这一切事物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相似,内在仍是肮脏、可憎的。主也立刻将这一切显明给善灵,因为若不显明,他们就会被引入歧途。外表会被除去,当外表被除去时,魔鬼般的内层就暴露出来。它被天堂所发出的光除走,这光驱散了伴随错觉或幻想的弱光,这些灵人倚靠这弱光来制造这类仿品或效果。由此可见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是何性质。但倚靠主所行的事内在是天堂的;并且它们越内在,就越是天堂的;因为神性事物在完美性上朝内层增长,直到最终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完美和美丽。
  在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当中,良善和真理的仿品也是这种情况。他们当中那些知道如何伪装良善情感,以及某种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形式,同时出于这些情感谈论并似乎发自内心宣讲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同样微弱而虚幻的光中。因此,当伪装内在事物的外表被除去时,隐藏在里面的地狱性质(这地狱性质无非是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就会显露出来。同时,这种邪恶构成他们的爱,这邪恶的虚假构成他们的信这一事实以同样的方式呈现于视野。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何为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如前所述(10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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