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417

9417.“并律法和

9417.“并律法和诫命”表真理,无论总体还是具体。这从“律法”和“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律法”是指总体的真理;“诫命”是指具体的真理。在圣言中,律法被分成了“诫命”、“典章”和“律例”;其中“诫命”表示生活的律法,“典章”表示公民国家的律法,而“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8972节)。然而,所有这些一起被统称为“律法”;律法的具体要求被称为“诫命”,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正因如此,当提到“律法和诫命”时,所表示的是总体和具体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3627

3627.一个普遍规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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