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73.“点灯的油”表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这从“油”和“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4582, 4638节);“灯”是指相爱和仁爱。“灯”是指相爱,这凭的是表示这爱的火焰;“灯”也指仁爱,这凭的是火焰所发的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就是仁之良善,属灵之光就是信之真理。
此处必须简要说明何谓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产生的,都是从先于它自身之物产生。真理和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凡有某种其它事物从中产生的事物都是内在,而产生的这某种其它事物则是这内在的外在。所有事物的产生,其情形无一例外,都像原因和结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原因,结果就不能产生。有效的原因是结果的内在,而结果则是这原因的外在。其情形还像努力和动作,没有努力,动作就不能产生;因此,努力停止,动作就会停止。所以,动作的内在是努力,或动力。这种情形与心智中的努力,即意愿,和身体中的动作,即行为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没有意愿,行为不能产生;意愿停止,行为就停止;因此,行为的内在是意愿。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里面都必有一个内在,以便它们可以产生,然后持续存在;若没有内在,它们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形与爱之良善的情形是一样的;它若没有内在良善在自己里面,就不是良善。信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仁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而仁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相爱的良善,也就是外在的属天良善。相爱的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的良善;这良善是内在的属天良善。而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系神性的良善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这后一种良善必存在于一切良善里面,以便它可以成为良善;因此,没有任何良善能存在,除非它的内在源于系神性的这良善。除非它的内在来自这个源头,否则它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这时它来源于此人自己,凡从人发出之物都是邪恶。这是因为人在他所行的一切良善中皆关注他自己,也关注世界,因而不关注主,也不关注天堂。主与天堂即便进入他的思维,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服务他获得个人地位和利益的手段。因此,这些善行就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29)。
892.一旦人重生,他就第一次进入自由的状态,之前则一直处于奴役的状态。当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就是奴役;当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占主导地位时,就是自由。只要处于奴役的状态,人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只有当进入自由状态时,他才开始有所察觉。当他处于奴役状态,也就是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受制于它们的这个人以为自己处于自由的状态。然而,这纯粹是虚假,因为那时,他正陶醉于伴随欲望的快乐和由此产生的享乐,也就是自己的爱之快乐中。他因正陶醉于这种快乐之中,故觉得自己似乎是一个自由人。每个人在被某种爱引导,并且随时随地跟随它时,都以为自己是自由的;然而,与他相伴,可以说如湍急的河流般抓住他并把他卷走的,正是恶魔般的灵人。而这个人却以为这是绝对的自由,甚至相信他若丧失这种状态,必陷入最悲惨的生活,事实上根本没有生命可言。他之所以相信这一点,不仅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另一种生活的存在,还因为他有一种印象,以为若不遭受苦难、贫穷,丧失快乐,没有人能进入天堂。但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种印象是错误的。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经历容后再述。
没有人能进入自由的状态,除非他重生了,正被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引导。当进入这种状态时,他就能第一次知道并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自由,因为这时他能知道并感受到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的真快乐,什么是幸福。在此之前,他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有时称至善为至恶。当那些从主处于自由状态的人看清恶欲和虚假的生活,尤其感受到它时,他们就和那些亲眼看到地狱打开的人一样感到惊骇。鉴于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的生活,让我在此简单提一下:自由的生活,或自由本身就是唯独被主引导。有相当多的障碍使人难以相信这种生活才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其中一个障碍是,人们会经历试探,试探的发生是为了使他可以摆脱恶魔般的灵人的辖制。另一个障碍是,他们只知道由爱自己和爱世界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再一个障碍是,他们对属于天堂生活的一切形成了一种错误印象。因此,他们不能像从亲身经历中那样从描述中获得指教;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会在后面引证这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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