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75.“和香料的焚香”表为了愉悦的感知。这从“焚香”和“香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焚香”是指被愉悦感知到的敬拜的事物,如感恩、崇拜、祈祷等行为;“香料”是指令人愉悦的信之真理,因为它们源于良善。事实上,甜味照它们的芳香而表示令人愉悦之物;凡令人愉悦之物都是凭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而如此的。正因如此,“香料的焚香”表示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愉悦感知。下面这些话列举了合成这焚香的香料,并描述了它的制作过程:
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白松香;这馨香的香料和净乳香。你要将这个作成香,用盐调剂,洁净而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儿捣得极细,放一些在会幕内法柜前。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出埃及记30:34-37)
香坛和烧香本身被描述如下:
你要作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纯金把坛包裹。要把坛放在施恩座前法柜上面的幔子前面,亚伦要每早晨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傍晚之间,他也要烧这香。(出埃及记30:1-8; 37:25-29; 40:26, 27)
别处:
亚伦进圣所,要拿香炉,从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3, 12, 13)
由于“香”表示诸如来源于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的敬拜行为,如来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所有事物一样,所以火是从坛上取的;因为“祭坛的火”表示神之爱的良善(934, 4906, 5071e,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因此,当火从任何其它源头取得时,他们便遭瘟疫而死亡(利未记10:1, 2; 民数记16:45-48);因为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火,或“凡火”表示不属神的爱。
来源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信的这类事物,如感恩,崇拜和祈祷,由“香”来表示,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诗篇141:2)
启示录: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碗;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又: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从众圣徒的祈祷中上升。(启示录8:3, 4)
“香”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它们属于思维,因而属于口唇。不过,在玛拉基书,“素祭”表示属于情感,因而属于心的事物: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在列族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摩西五经中的“燔祭”也表示这些事物:
利未人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鼻孔里,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此处“香”表示诸如属于思维和口唇,与信之真理有关的那类事物;“素祭”和“燔祭”表示诸如属于情感和心,与爱之良善有关的那类事物。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向别神烧香”(耶利米书1:16; 44:3, 5)、“向偶像烧香”(以西结书8:11; 16:18),以及“向巴力烧香”(何西阿书2:13)则表示由信之虚假所产生的敬拜。
关于与大人或天堂的对应(续)
此处关于听觉和耳朵与大人的对应关系
4652.灵魂与身体之间,也就是构成人的内在灵的事物与构成其外在身体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的性质,可从作为灵之功能的思维和觉知,与作为身体功能的说和听的对应、流注和交流清楚看出来。当人在说话时,他的思维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他对话语的觉知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倾听能力。因此,我听见他们说话,和世人说话一样响亮。有时当我在一群世人中间时,灵人向我说话;其中一些灵人以为他们说的话听上去如此响亮,与我同在的人应该也能听见。但我告诉他们,他们的言语经由内在途径流入我的耳朵,而人的言语则经由外在途径流入。由此可见灵人如何与先知说话,不是像世人与世人那样说话,而是像灵人与世人那样说话,也就是说,在他里面说话(参看撒迦利亚书1:9, 13; 2:2, 7; 4:1, 4, 5; 5:10; 6:4等)。不过,我知道,这些事对那些不相信人是一个灵,而身体只是为了在世上所发挥的功能而服务于他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那些已经确信人不是一个灵的人甚至不愿听闻任何对应;他们即便听到,也会拒绝接受他们所听到的,因为他们持否定态度。事实上,若有人说,任何事物都不属于身体,他们反而觉得难过、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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