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479

9479.“他们要为

9479.“他们要为我造一个圣所”表主、因而天堂的一个代表。这从“一个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圣所”是指主,也指天堂,但在此是指主与天堂的一个代表,因为它是由木头所造、上面都以帘子遮盖的一个帐幕,这帐幕若不是因它的代表,不可能成为一个圣所。因为“一个圣所”表示圣洁本身,而除了唯独神性之物,因而唯独主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的(参看9229节)。天堂是“一个圣所”的原因是,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是那里的神性之物。因为那里的天使照着他们汲取主的神性之物的程度而构成天堂;但照着他们汲取自己的东西而不构成天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主在自己的东西,因而在神性之物中与天使同住,从而住在天堂中(参看9338e节)。
  “一个圣所”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唯独从祂发出之物是神圣的;以及“一个圣所”表示天堂,也表示教会,这些事物才是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圣所”,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一个圣所”和“众圣所”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说,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各地,我还要在他们所到的各地作他们的一个小圣所。(以西结书11:16)
  “一个圣所”表示主自己;因为在圣言中,“主耶和威”(Lord Jehovih)和“耶和华”表示主(9373节)。以赛亚书:
  求你从天上垂看,从你圣洁的居所观看。(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
  荣耀的宝座,从太初安置在高处是圣所的地方。(耶利米书17:12)
  在这些经文中,“圣洁的居所”和“圣所”表示天堂。
  以赛亚书:
  不过片时,他们占据了你圣洁的民,我们的敌人已经践踏你的圣所。(以赛亚书63:18)
  耶利米哀歌:
  列族进入祂的圣所。(耶利米哀歌1:10)
  又:
  主丢弃自己的祭坛,憎恶自己的圣所。(耶利米哀歌2:7)
  以西结书:
  主耶和威(Lord Jehovih)说,看哪,我要亵渎我的圣所,就是你们所夸耀的力量,眼里所喜爱的。(以西结书24:21)
  利未记:
  我要使你们的城邑荒废,使你们的众圣所成为荒凉。(利未记26:31)
  在这些经文中,“圣所”表示教会,“众圣所”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帐幕被称为“一个圣所”,即因以下事实: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其中的圣物代表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事物。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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