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47.出埃及记25:31-39.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脸前发光。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用纯金”表它必须源于属天良善。“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表它的一切必须源于良善。“灯台的座、干、杯”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事物。“石榴”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表这二者必须形成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层的一部分。“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表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表就良善和真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有三个杏仁状的杯”表就源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一个枝上”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和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具有同样的含义。“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灯台上”表它的中间,一切事物皆通过它而被聚集在一起,能力也源于它。“有四个杏仁状的杯”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记忆知识。“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记忆知识。“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表为了每一个真理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表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它要使灯盏向上”表属灵天堂的光。“在它脸前发光”表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表属世层中用来洁净和清扫的事物。“也是要纯金做的”表这些也必须由良善构成。“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表属灵良善连同其记忆知识所源于的属天良善。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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