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5.“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表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这从“六”和“两边杈出的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六”是指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参看3960, 7973, 8148节);“两边杈出的枝子”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从灯台“杈出的枝子”与人的手臂和手具有类似含义,因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类似人的形式,因此,具有一个灵义(9496, 9553节)。人的“手臂”和“手”对应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对应于能力(878, 4931-4937, 5327, 5328, 6292, 6947, 7188, 7189, 7205,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025, 9133节)。由此明显可知,“两边杈出的枝子”表示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
340.“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表示对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来说,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这从本章开头部分(337节)清楚可知。以前,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把它们降为教义,并称该教义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就这样,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古时,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例如,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经上说“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创世记16:11);解释流便之名,便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创世记29:32);解释西缅之名,便说“耶和华听见我失宠”(创世记29:33);解释犹大之名,便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创世记29:35);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埃及记17:15)。同样,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或“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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