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68.“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表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这从“一个实心块”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实心块”是指完全或每一个方面,也就是说,它完全由“金”所表示的良善构成(参看9550节),因而是完美无瑕的;因为完全由良善构成之物是完美无瑕的。当良善是全部中的全部,不仅是“枝子”所表示的真理中的全部,还是“石榴和花”所表示的记忆知识中的全部时,就会到用“完全由良善构成”,因而“完美无瑕”这些话。不过,必须阐明此处的情形是怎么回事。良善是真理的源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记忆知识的源头。因此,一个源于另一个,并从另一个产生。然而,良善是它的产生物和衍生物中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源于良善。此处的情形类似目的、原因和结果。
目的是原因的一切,原因是结果的一切。由此可推知,目的是结果的一切,以至于如果目的或最终结果被拿走,它的有效原因就无法存在,结果也无法存在。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以同样的方式彼此跟随。一切属灵事物皆源于属天事物,一切属世事物皆源于一切属事物,也就是通过属灵事物而源于属天事物。对人来说,属于爱之良善的一切都被称为属天的;属于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属于记忆知识的一切都称为属世的。记忆知识之所以是属世的,是因为这种知识就是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真理;而信之真理只要形成一个人自己的信仰的一部分,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
由此可见一个事物如何从另一个事物产生并衍生出来,首先者是产生物和衍生物中的一切,并且如此彻底,以致如果拿走首先者,从它那里衍伸出来的事物就都不复存在。凡有一点洞察力的人都能知道,神性是一切事物的首先者;因此,神性是事物整个秩序的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构成天堂并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生命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中的全部。因此,来自神性的良善存在于信的一切真理中;如果良善不是它们里面的全部,并且主的神性不是这良善里面的全部,那么一个人就不会有任何天堂之物在自己里面,因而也没有任何教会之物。
但当一个人出于爱而意愿,出于来自那爱的信而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爱的一切和信的一切皆来源于信,无一来源于他自己;以及他所拥有的信之真理的量取决于他从主所接受的良善的量时,主的神性就在与他同在的良善的一切事物里面,并由此而在与他同在的真理的一切事物里面。因为如前所述,良善是信的全部中的全部,没有良善的真理就是没有生命的真理。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所表示这一描述:“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
1327.“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表示这个古教会的状态,即:内在敬拜开始消失。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经上说的是“全地的语言”,而不像前面(11:7)那样说的是那些开始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之人的语言。“全地面”表示教会的状态,因为“地”是指教会,如前所示(662, 1066节)。关于大洪水后的教会,情况是这样:圣言特别提到了三个教会,即:以挪亚命名的第一个古教会;以希伯命名的第二个古教会;以雅各命名,后来以犹大和以色列命名的第三个古教会。
被称为挪亚的第一个古教会是这样:该教会可以说是随后的教会之母;和通常众教会起初的情况一样,它比继它之后的教会更无瑕疵、清白无邪,这一点也可从本章第1节(11:1)清楚看出来,那里说它有一种语言,即有一种教义;也就是说,所有教会成员都视仁爱为本质。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其它教会一样,这第一个古教会也开始衰落,主要是因为许多人开始将敬拜转到自己身上,以便他们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这一点从第4节(11:4)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我们要为自己立名”。在教会中,这种人不可避免地就像某种发酵剂,或引发火灾的火把。当亵渎神圣之物的危险因此一触即发(参看571, 582节)时,按照主的旨意,该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内在敬拜消失了,而它的外在敬拜保留下来,这在此由“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来表示。由此也清楚可知,被称为“巴别”的这种敬拜在第一个古教会中并不盛行,而是盛行于随后的教会,那时,人们开始被拜为神,尤其在他们死后。这就是如此多的异教神明的起源。
之所以允许内在敬拜消失,外在敬拜保留,是为了防止神圣之物遭到亵渎。因为亵渎神圣之物伴随着永恒的诅咒。除了拥有信之知识或认知,也承认它们的人外,没有人能亵渎神圣之物。凡没有信之知识或认知的人都不能承认它们,更不能亵渎它们。能被亵渎的是内在事物,因为神圣之物居于内在事物,而非外在事物。这种情况类似于一个人虽作了恶,却没有恶意。他所作的恶不能归咎于他,就像不能归咎于一个并非故意作恶的人或缺乏理性的人一样。因此,凡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却仍有外在敬拜的人,都不能亵渎属于永生的事物,因为他不相信永生的存在。而那些既知道又承认它的人就不同了。
这也是为何宁可允许一个人沉浸在欲望和快乐中,从而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也不允许他进入对内在事物的认识和承认,从而亵渎它们。由于这个原因,今天的犹太人被允许沉浸在贪婪中,以这种方式防止他们承认内在事物,因为他们就是那种若承认它们,必会亵渎之的人。没有什么比贪婪更能将一个人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的了,因为贪婪是最低级的世俗欲望。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内的许多人,也适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尽管后者,即外邦人是所有人中最不能亵渎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这也是为何这句话表示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敬拜变得外在,没有任何内在敬拜在里面。
以色列人和后来的犹太人被掳,囚禁在巴比伦就代表并表示这种情形。对此,耶利米书上是这样写的:
无论哪一族哪一国,不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剑、饥荒、瘟疫刑罚这民族,直到我藉他的手将他们完全消灭。(耶利米书27:8)
“服侍巴比伦王,把颈项放在他的轭下”是指被完全剥夺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和承认,由此被剥夺内在敬拜。
这一点在耶利米书的其它地方更为明显:
耶和华对住在这城里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与你们一同被掳的弟兄如此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耶利米书29:16-17)
“住在这城里,不去巴比伦王那里”代表和表示那些拥有内在事物或信之真理的知识,却亵渎它们的人。论到这种人,经上说祂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也就是对亵渎的各种惩罚,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
“巴别或巴比伦”表示那些剥夺他人认识并承认真理的一切能力的人。这一点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代表和表示:
我必将犹大人全都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用剑击杀他们。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掠夺它们,带走它们。(耶利米书20:4-5)
此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在内义上表示信的知识或认知。
又:
我必召巴比伦王与北方的众宗族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民族。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使他们成为一片废墟,一阵嘘声和永久的荒地。这全地必成为一片荒地。(耶利米书25:9, 11)
此处“巴比伦(即巴别)”用来描述信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敬拜的荒废。事实上,如前所示(1321, 1326:6节),凡崇拜自我的人都没有信之真理。这种人摧毁、荒废和囚禁一切真实事物。这就是为何巴比伦也被称为“行毁灭的山”(耶利米书51:25)。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前文(11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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