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69.“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这从“灯盏”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灯盏或灯”是指信和对唯独来自主的真理的一个聪明理解(参看9548节),因而是指属灵事物,因为信、聪明和智慧都是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获得的,这神性真理就是属灵事物;“七”是指神圣之物(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灯的数目是七盏,是因为信、聪明和智慧就是那被称为“神圣”的;事实上,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那使事物神圣的。这解释了为何要用油来祝圣,如给帐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以及祭坛、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还有他们的衣服祝圣,后来给君王祝圣,他们因此被称为受膏者。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886, 3728, 4582, 4638节)。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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