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596

9596.“要用捻的

9596.“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这些真理所来自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这从“捻的细麻”、“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的含义清楚可知:“捻的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9469节);“蓝色”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9466节);“紫色”是指对良善的属天之爱(9467节);“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是指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9468节)。这就是与一个人或一位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同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或真理和良善彼此跟随所遵循的秩序。因为“细麻”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首先到来;然后到来的是对真理的爱或情感,由“蓝色”来表示;之后到来的是由此产生的对良善的爱或情感,由“紫色”来表示;最后到来的是属灵良善,由“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来表示。
  由于属灵和属天事物以这种顺序先后到来,所以此处首先提到的是细麻;不过,就挂在居所和柜子之间,或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帷帐而言(参看26:31),它是最后提到的。就帷帐而言,经上之所以最后提到细麻,是因为“帷帐”表示联结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的媒介,故在这媒介里面,它必须最后到来,以便为了联结这两层天堂,它可以在接下来的事物中作首先的。
  但严格地说,“捻的细麻”表示诸如属于一个属灵人,或一位在主的属灵国度或天堂的天使的理解力。理解力之所以由“捻的细麻”来表示,是因为对属灵人来说,一个新意愿被主植入在理解力里面(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 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节);“捻的细麻”因表示属灵人的理解力,故也表示属灵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一切良善皆属于意愿部分(3623, 9300节);因为理解力是指接受者或容器,而真理属于它,这二者构成一体。由此也可以看出,对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来说,理解力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居所”(9296, 9297节),铺幔子描述了这一点。
  由此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展开诸天,铺开大地”表示什么:
  耶和华就是那展开诸天,铺开大地,赐气息给地上的百姓,又赐灵给行在其上之人的。(以赛亚书42:5)
  同一先知书: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亲自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又:
  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亲手铺张诸天。(以赛亚书45: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用祂的能力创造大地,用祂的智慧建立世界,用祂的聪明铺张诸天。(耶利米书51:15)
  撒迦利亚书:
  铺张诸天,建立地基,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12:1)
  “铺张诸天,铺开大地”在此与用幔子伸展和铺开“居所”所表相同,这是显而易见的;这表示使一个人重生,因而创造或形成一个新的理解力,一个新的意愿,就是主与此人同住于其中的属灵人的实际天堂就在这新理解力中。一个新理解力和它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因而一个新人的重生或形成就是“铺张诸天,铺开大地”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前面章节所给出的实际解释明显可知,因为经上论到祂说:“赐气息给地上的百姓,又赐灵给行在其上之人”,还论到祂说:“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天地”表示内在和外在教会(参看1733, 1850, 2117, 2118, 3355, 4535节);“地”一般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9334节);这些含义在这些地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地”没有这种含义,那么“铺开大地”、“建立地基”或“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又能表示什么呢?
  “铺张诸天,铺开大地”在此与用幔子伸展和铺开“居所”所表相同,这一点从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甚至更清楚地阐述了这个观念,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铺张诸天如幔子,展开它们如可住的帐棚。(以赛亚书40:22)
  以赛亚书:
  要扩张你帐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以赛亚书54:2)
  诗篇:
  耶和华用光如用衣服遮盖自己;铺张诸天,如铺幔子。(诗篇104:2)
  这些经文也表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穹苍”表示什么:
  神说,诸水中间要有穹苍,在水和水之间作一个区分。神造了穹苍,在穹苍以下的水和穹苍以上的水之间作了区分。神称穹苍为天。(创世记1:6-8)
  这第一章描述了属天教会成员的重生;“穹苍”描述了他的新意愿和理解力;“穹苍以下的水和穹苍以上的水”是指外在人的真理和内在人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
  

属天的奥秘 #1838

1838.“亚伯兰沉

1838.“亚伯兰沉睡了”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这从“沉睡”的含义清楚可知。相对于“清醒”,“沉睡”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而是临到了教会。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在来世,主始终是太阳,即光本身;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祂显为黑暗,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因此,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
以荒废、惩罚和定罪为例: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它们都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是他自我荒废、惩罚和定罪。在人看来,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惩罚和定罪;由于表象是这样,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凡违背表象的东西,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
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也就是说,不承认祂。然而,变得模糊的,根本不是主,而是人,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尽管如此,模糊仍被归于主。这里的“沉睡”也是如此,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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