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3179.“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表示只从对真理的情感那里所寻求的同意。这从“少女”和“问问她的口”的含义清楚可知:“少女”是指拥有纯真在里面的一种情感(参看3067, 311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她是利百加,在同意之前被称为“少女”,而一旦她同意了(如接下来所示),就被称为“利百加”,“利百加”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3077节);“问问她的口”是指感知它是否同意。因此,此处所表示的,是只从对真理的情感那里所寻求的同意。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要被引入良善的真理本身承认自己的良善,因为良善承认自己的真理;由此产生同意,但这个同意是由良善在真理里面启发的(参看3161节)。对人来说,当真理正在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时,也就是当人正在重生时,表面上决看不出真理这一方的任何同意;在良善这一方也看不出它认识自己的真理,并将这真理引入它自己,使它与自己结合。然而,这些事却正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因为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他重生期间所发生的事。他若仅仅知道其中的万分之一,就会目瞪口呆。那时,主引领人所用的秘密方式不计其数,甚至是无限的;只有其中一些方式从圣言的内义中闪耀出来。
古教会利用婚姻为自己形成关于这些事的观念。它利用了处女或少女订婚前后的状态,以及她即将结婚时,然后结婚时,最后给丈夫生育子女时的状态。他们将真理从良善所产的果实,或信从仁所产的果实称为孩子,等等。这就是古教会的智慧。他们的书也是以这种风格来写的,并且这种写作方式从他们传到了外邦人那里。因为他们想利用存在于世上的事物或现象来表达存在于天上的事物或现象;事实上,他们想在属世事物中看到属灵事物。但如今这种智慧完全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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