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3182.“于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表示与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分离。这从“打发”的含义和“妹子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是指分离;“妹子利百加”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参看3077, 3179节),“妹子”是指真理(参看1495, 2508, 2524, 2556, 3160节)。此处正在发生的事从本章前面的讨论和说明可以看出来;但为了使这个问题变得更清楚,有必要多说几句。当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的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时,它就会与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分离。这种分离就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所表示的。当这个人不再从真理的角度看待良善,而是从良善的角度看待真理时,或也可说,当他不再从教义的角度看待生活,而是从生活的角度看待教义时,这种分离就会发生。例如,教义教导这一真理:不可以恨任何人,因为凡恨别人的,每时每刻都在杀那人。在人的早年生活中,他几乎认识不到这一点;但随着他长大,他若正在被改造,就会将这个真理列入他当照之生活的教义当中。最后,他照这真理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再从教义思考它,而是在生活中照它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教义的这个真理就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事实上与属世人分离,并被植入理性中的良善。这时,他就不再允许属世人利用它的任何诡辩术对它表示任何怀疑,事实上根本不允许属世人去推理反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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