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9685.“要把桌子安在北边”表住在模糊中的良善。这从“桌子”和“北”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一个容器(参看9527节),因为“饼”是指来自主的属天良善(9545节);“北”是指就信之真理而言的模糊(3708节),当真理处于模糊之中时,良善也处于模糊之中。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显现,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时,它就被感觉为良善。这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在主的属天国度则不然;在那里,良善不是通过真理而显为良善的;相反,那里的天使享有对良善本身的直接洞察。由此可见为何桌子朝北边安放,灯台朝南边安放。对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刚才的阐述和说明(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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