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0.“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表在属灵良善与属天良善之间,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这从“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至圣”是指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良善。后一种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而前一种良善,即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一切说明(参看9670节所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至内层天堂,对主之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内在良善,相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而对邻之仁的良善是中间天堂的内在良善,对主之信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这两层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和教会一样。关于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可参看前文(409, 1083, 1098, 1238, 1242, 4899, 6380, 6587, 7840, 8762, 9375节)。
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一切真理则照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程度而为神圣。之所以说良善是神圣的,并来自主,是因为唯独是神圣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祂(9229, 9479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居所被称为“圣所”,盛有法版的柜子被称为“至圣所”。因为法版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9503节),柜子是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主也存在于中间天堂,但更直接、更充分地存在于至内层天堂。因为那些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的人与祂同在,而那些通过信之真理与主结合的人是与祂同在,但更遥远。在中间天堂,他们通过植入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而与主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帷帐外的居所被称为“圣所”,在帷帐内的居所被称为“至圣所”。
一切神圣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神圣事物的源头,祂是真正的“至圣者”,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为你民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启示录:
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所以主也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5:19, 24; 10:20; 12:6; 17:7; 29:19; 30:11, 12, 15; 31:1; 37:23; 41:14, 16, 20; 43:3, 14; 45:11; 60:9, 14; 耶利米书50:29; 51:5; 以西结书39:7; 诗篇71:22; 78:41; 89:18; 列王纪下19:22等)。因此,在以色列人当中,凡代表主的东西,或从祂发出的良善和真理被献上之后就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在圣言中,“圣灵”也是从主发出的圣物。
213.“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表示他们知道并承认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住在纯真之中,而是陷入邪恶。这从前一章的最后一节经文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那人和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因为他们“赤身露体”表示纯真无邪(163-165节)。他们觉得羞耻则表示反面,如在本章,经上说他们“便将无花果树的叶子缝起来”,并藏起来。事实上,在没有纯真的地方,赤身露体是一种羞耻和丢脸,因为人们意识到自己思想邪恶。因此,在圣言中,赤身露体表示邪恶和羞耻,并论及一个败坏的教会,如以西结书:
你赤身露体,在自己的血中被践踏。(以西结书16:22)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留下她赤身露体,让她的裸体显露。(以西结书23:29)
启示录:
我劝你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启示录3:18)
论到审判之日,或末后的日子:
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申命记:
人若在妻子身上发现些赤裸,就可以写休书给她。(申命记24:1)
由于同样的原因,亚伦和他的儿子被吩咐当就近祭坛供职时,要穿亚麻布裤子,以“遮掩裸露的皮肉,免得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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