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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