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71

创世记9:1-29

创世记9:1-29
1.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繁殖增多,充满大地。
2.使地上一切的走兽和空中一切的飞鸟都惊恐你们、惧怕你们;连土地使之爬出的一切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在你们手中。
3.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以前赐给你们可食植物一样。
4.唯独带灵魂的肉,就是它的血,却不可吃。
5.我必追讨你们的血和灵魂;我要在一切野兽的手上追讨它,在人的手上和为弟兄之人的手上追讨人的灵魂。
6.凡流人里面的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
7.你们要繁殖增多;要在地上滋生、增多。
8.神对挪亚和同他一起的儿子说话,说,
9.我,看哪,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
10.包括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就是飞鸟、牲畜,以及同你们在一起的地上一切的野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甚至地上一切的野兽。
11.我要与你们坚立我的约,一切肉体必不再被洪水的水剪除,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12.神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
13.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
14.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必有弓在云中出现,
15.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和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约。诸水不再成为洪水,毁灭所有肉体了。
16.弓必出现在云中,我看见它,就要记念在神与地上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永约。
17.神对挪亚说,这就是我在我与地上所有肉体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
18.从方舟出来的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
19.这三个是挪亚的儿子;全地都是从这些人散布开来的。
20.挪亚开始作起土地上的人来,栽了一个葡萄园。
21.他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
22.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告诉他外边的两个兄弟。
23.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他们两人都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遮盖父亲的赤身;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
24.挪亚醒了酒,知道他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
25.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兄弟作奴仆的奴仆。
26.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赐福的!迦南要作他的奴仆。
27.愿神使雅弗扩张,他要住在闪的帐棚里;迦南要作他的奴仆。
28.洪水以后,挪亚又活了三百五十年。
29.挪亚所有的日子是九百五十年;他就死了。
概览
971.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的状态,首先论述的是内在人的掌控和外在人的服从。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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