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3.“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这从“收去灰的盆”的含义清楚可知,“收去灰的盆”是指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因为“灰”表示使用后存留在人的属世或外部记忆中,必须被移除的那类事物,免得它们妨碍以后其它事物的使用。“盆”表示用来实现这种移除的那类事物,因为灰是通过它们收去的。为叫人们知道献上燔祭或祭物后留在坛上的“灰”表示什么,必须首先阐明使用后存留在人里面的事物是怎么回事。在世上,从童年早期直到生命结束,一个人在聪明、智慧上都在被完善;如果他在信和爱方面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记忆知识就有助于这种功用和目的。这些知识通过听、看、读而被吸收,并储存在外部或属世记忆中;它们作为一个对象层面而服务于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使它可以从该层面选择并提取出诸如能帮助此人变得更智慧的那类事物。因为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用来自天堂的自己的光来俯视该层面,也就是俯视在它之下的外部记忆。它从那里的各种事物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自己的爱的那类事物;它将这些事物从那里召唤出来,并储存在它自己的记忆,也就是内部记忆中(对此,可参看2469-2494节)。内在人的生命及其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那些构成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就是信和爱的事物也是这种情况。记忆知识以同样的方式为将这些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植入内在人而服务,不过,它们是取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当这些认知或知识被储存在外在人的记忆中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充当内在人所看到的对象。内在人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它们,然后从它们当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它的爱的那类事物;内在人在外在人中看不见其它任何事物。因为人在光中观看他所爱的东西,却在阴影中观看他所不爱的东西。他弃绝后者,选择前者。
由此可见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是怎么回事,即:爱之良善为自己选择适合的信之真理,并通过它们来保护自己;因此,爱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如前面频繁所示(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77, 6256, 6269, 6272, 6273节)。存于外在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或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在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之后,可以说就从该记忆中消失了。它们就像人所受的那些教导,自童年早期开始,它们就作为完善此人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手段而服务于他。这些东西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并且此人开始照它们的指示生活之后,它们就从记忆中消失,仅仅作为一种习惯而继续存在。人以这种方式学会说话、思考、辨别、判断,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自己举止得体。简言之,他掌握了语言,有了文明的举止,获得了聪明、智慧。
“要收去的灰”就表示为这些功用或目的而服务的记忆知识;“要收去的坛上的灰”也表示在完成自己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赋予那生命之后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此人通过这些认知或知识获得属灵的生命。不过,当被收去时,它们先是被放在坛旁,然后被带到营外一个洁净的地方。与此同时,坛上的火一直在燃烧,好用来献燔祭或祭物,正如摩西在利未记中所描述的那样:
祭司要让燔祭烧在坛的炉中,整夜到天亮。然后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把坛上火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随后要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坛上的火要继续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祭牲的脂油。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9-13)
此处这一切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之敬拜的神性事物;“灰”因此表示什么,前面已经说明。“坛灰”表示某种天堂事物,对此,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如这个要求:当祭司把坛上的灰收起来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然后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放在一个洁净的地方。在圣言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哪怕是一个字,因而哪怕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所烧的红母牛的灰”表示什么,这灰是为除污秽和洁净的水而预备的,如民数记(19:2-10, 17)所述;也可以看出“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被爱自己的火焚烧之后所造成并留下来的伤害。这伤害由他们撒在头上,由于自己的罪而悲伤地滚在其中(耶利米书6:26; 以西结书27:30; 约拿书3:6)的“灰”来表示。
9680.“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表在属灵良善与属天良善之间,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这从“圣”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至圣”是指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良善。后一种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而前一种良善,即在中间天堂掌权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的一切说明(参看9670节所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至内层天堂,对主之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内在良善,相爱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而对邻之仁的良善是中间天堂的内在良善,对主之信的良善是那里的外在良善。这两层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和教会一样。关于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可参看前文(409, 1083, 1098, 1238, 1242, 4899, 6380, 6587, 7840, 8762, 9375节)。
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一切真理则照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程度而为神圣。之所以说良善是神圣的,并来自主,是因为唯独是神圣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祂(9229, 9479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居所被称为“圣所”,盛有法版的柜子被称为“至圣所”。因为法版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9503节),柜子是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主也存在于中间天堂,但更直接、更充分地存在于至内层天堂。因为那些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的人与祂同在,而那些通过信之真理与主结合的人是与祂同在,但更遥远。在中间天堂,他们通过植入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而与主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帷帐外的居所被称为“圣所”,在帷帐内的居所被称为“至圣所”。
一切神圣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神圣事物的源头,祂是真正的“至圣者”,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为你民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启示录:
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所以主也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5:19, 24; 10:20; 12:6; 17:7; 29:19; 30:11, 12, 15; 31:1; 37:23; 41:14, 16, 20; 43:3, 14; 45:11; 60:9, 14; 耶利米书50:29; 51:5; 以西结书39:7; 诗篇71:22; 78:41; 89:18; 列王纪下19:22等)。因此,在以色列人当中,凡代表主的东西,或从祂发出的良善和真理被献上之后就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在圣言中,“圣灵”也是从主发出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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