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23.“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这从“收去灰的盆”的含义清楚可知,“收去灰的盆”是指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因为“灰”表示使用后存留在人的属世或外部记忆中,必须被移除的那类事物,免得它们妨碍以后其它事物的使用。“盆”表示用来实现这种移除的那类事物,因为灰是通过它们收去的。为叫人们知道献上燔祭或祭物后留在坛上的“灰”表示什么,必须首先阐明使用后存留在人里面的事物是怎么回事。在世上,从童年早期直到生命结束,一个人在聪明、智慧上都在被完善;如果他在信和爱方面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记忆知识就有助于这种功用和目的。这些知识通过听、看、读而被吸收,并储存在外部或属世记忆中;它们作为一个对象层面而服务于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使它可以从该层面选择并提取出诸如能帮助此人变得更智慧的那类事物。因为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用来自天堂的自己的光来俯视该层面,也就是俯视在它之下的外部记忆。它从那里的各种事物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自己的爱的那类事物;它将这些事物从那里召唤出来,并储存在它自己的记忆,也就是内部记忆中(对此,可参看2469-2494节)。内在人的生命及其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那些构成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就是信和爱的事物也是这种情况。记忆知识以同样的方式为将这些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植入内在人而服务,不过,它们是取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当这些认知或知识被储存在外在人的记忆中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充当内在人所看到的对象。内在人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它们,然后从它们当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它的爱的那类事物;内在人在外在人中看不见其它任何事物。因为人在光中观看他所爱的东西,却在阴影中观看他所不爱的东西。他弃绝后者,选择前者。
由此可见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是怎么回事,即:爱之良善为自己选择适合的信之真理,并通过它们来保护自己;因此,爱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如前面频繁所示(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77, 6256, 6269, 6272, 6273节)。存于外在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或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在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之后,可以说就从该记忆中消失了。它们就像人所受的那些教导,自童年早期开始,它们就作为完善此人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手段而服务于他。这些东西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并且此人开始照它们的指示生活之后,它们就从记忆中消失,仅仅作为一种习惯而继续存在。人以这种方式学会说话、思考、辨别、判断,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自己举止得体。简言之,他掌握了语言,有了文明的举止,获得了聪明、智慧。
“要收去的灰”就表示为这些功用或目的而服务的记忆知识;“要收去的坛上的灰”也表示在完成自己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赋予那生命之后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此人通过这些认知或知识获得属灵的生命。不过,当被收去时,它们先是被放在坛旁,然后被带到营外一个洁净的地方。与此同时,坛上的火一直在燃烧,好用来献燔祭或祭物,正如摩西在利未记中所描述的那样:
祭司要让燔祭烧在坛的炉中,整夜到天亮。然后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把坛上火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随后要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坛上的火要继续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祭牲的脂油。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9-13)
此处这一切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之敬拜的神性事物;“灰”因此表示什么,前面已经说明。“坛灰”表示某种天堂事物,对此,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如这个要求:当祭司把坛上的灰收起来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然后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放在一个洁净的地方。在圣言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哪怕是一个字,因而哪怕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所烧的红母牛的灰”表示什么,这灰是为除污秽和洁净的水而预备的,如民数记(19:2-10, 17)所述;也可以看出“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被爱自己的火焚烧之后所造成并留下来的伤害。这伤害由他们撒在头上,由于自己的罪而悲伤地滚在其中(耶利米书6:26; 以西结书27:30; 约拿书3:6)的“灰”来表示。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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