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78

978.如今,很少有

978.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他们以为两者是一回事,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相信他们凭自己的自我实行良善、思想真理;事实上,相信这一点是人的自我的性质。然而,内在人与外在人有着天壤之别。无论有学问的还是没学问的,当反思这个问题时,他们对内在人只有一个概念,即:它是思维,因为它在内,或是内在的东西;对外在人也只有一个概念,即:它是肉体,以及肉体的感觉和快乐的生命,或说肉体的感觉能力和快乐,因为它在外,或是外在的东西。殊不知,他们以为属于内在人的思维其实并不属于内在人;因为内在人里面只有主的良善和真理,主已将良心植入内层人。就连恶人,甚至最坏的那种,也都有思维,缺乏良心的人同样有思维。由此清楚可知,人的思维并不属于内在人,而是属于外在人。肉体及其感觉和快乐的生命,或其感觉能力和快乐并不是外在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灵人虽然没有诸如活在世上时所披的那种肉体,也照样拥有外在人。
但没有人能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除非他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对应于天使天堂的属天和属灵层级,一个对应于天使灵天堂的理性层级,和一个对应于灵人天堂的内在感官层级。因为天堂有三层,数量和人里面的层级一样多。这些天堂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这就是为何死后,有良心的人首先在灵人天堂,之后被主提升到天使灵天堂,最后被提升到天使天堂。如果人里面没有相同数量的天堂,使他能与它们及其状态相对应,这是不可能发生的。我由此得知是什么构成内在人,是什么构成外在人。属天和属灵事物形成内在人,理性事物形成内层人或中间人,而感官事物(不是肉体事物,而是源于肉体事物的事物)形成外在人。这不仅适用于世人,也适用于灵人。
用学者的话说,这三者,即内在人,内层人和外在人,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众所周知,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有结果,没有一个目的,就不可能有原因。结果、原因和目的就像外层,内层和至内层那样彼此不同且互相分离。严格来说,感官人,也就是思维基于感官印象的人,是外在人;而属灵和属天人是内在人,理性人则介于这两者之间;内在人与外在人通过这理性人实现交流。我知道,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些话,因为人们活在外在事物当中,并从它们思考。这就是为何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动物,以为当他们的肉体死亡时,他们也将完全死亡。殊不知,他们死亡之时,正是他们开始生活之时。死后或在来世,善人先在灵人界或灵人天堂过一种感官生活,然后在天使灵天堂过一种内在感官生活,最后在天使天堂过一种至内在的感官生活。这后一种生活,就是天使般的生活才是内在人的生活;对于这种生活,几乎无话可说,因为人理解不了。
重生之人只有反思良善和真理并属灵争战的性质,才能知道内在生命的存在。事实上,内在生命才是与人同在的主之生命,因为主经由内在人而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外在人里面运转。凡来自内在人、在人的思维和情感中所感知到的东西,都是一种包含来自内在人的无数元素的总体印象;人在进入天使天堂之前根本感知不到这些元素。关于它们的总体效果及其性质的描述,可参看545节中的经历。不过,关于内在人所阐述的这些事因超出大多数人的理解,故对他们的救赎来说并不那么至关重要,只要他们知道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存在,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就足够了。

属天的奥秘 #1044

1044.“这就可作

1044.“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地”在此是指人的自我。这从前面的阐述(1036, 1038节)清楚可知。“地”表示人的自我,这一点从内义和整个思路也清楚可知。前面说到:“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这句话表示凡已重生之物;但此处的说法不同:“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从这里,以及“立约的记号”这句话的重复明显可知,此处表示某种不同的事物;事实上,“地”表示凡没有重生和不能重生之物,也就是人自我的意愿部分。
当人重生时,就其理解力部分而言,他属于主;但就其意愿部分而言,他属于他自己。这两部分在属灵人里面是彼此对立的。不过,尽管人自我的意愿部分是对立的,但它的持续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他理解力部分中的一切模糊,或他云的一切厚度皆源于它。它不断从那里流入,并且随着它的流注,其理解力部分中的云变厚;但随着它被移除,这云就会变薄。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人的自我。前面说明,“地”表示人的肉体部分,还表示其它许多事物,如前所示(16, 17, 28, 29, 82, 566, 620, 662, 800, 895节)。
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关系就像有两个人以前通过友谊的盟约而结合在一起,如上古教会成员的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后来友谊破裂,敌意产生,如当人完全败坏了他的意愿部分时所发生的情形;之后,当重新立约时,敌对部分呈现出来,仿佛约是与它立的;但这约不是与它立的,因为它是完全对立和相反的,这约是与从它流入之物立的(如前所述,1023节),也就是与自我的理解力部分立的。立约的标志或记号乃是这样:主在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同在到何等程度,它的意愿部分就会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天堂和地狱的关系。重生之人的理解力部分凭主同在于其中的仁爱而成为天堂,而他的意愿部分则是地狱。主在这天堂同在的程度,就是这地狱被移除的程度。因为人靠着自己在地狱,靠着主在天堂。人不断从地狱被提升到天堂,并且他被提升到何等程度,他的地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因此,主同在的“记号”或标志就在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意愿正在被移除。这种移除只有通过试探和其它许多重生的手段才有可能实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