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807

9807.“就是他的

9807.“就是他的儿子”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节),在此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亚伦的儿子,而作为大祭司的亚伦则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如刚才所示。“儿子”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一切都是属灵的;就灵义而言,“儿子”是指那些从主新生,从而拥有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此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故这些真理就是圣言中“神的儿子”、“王的众子”、“天国之子”所表示的。他们也是新生或重生之子。此外,与一个重生之人,或从主新生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出身于同一个父亲、在一个又宽又长的世系中的众家庭。有些家庭类似儿子和女儿,有些家庭类似孙子和孙女,有些家庭类似女婿和儿媳,因此类似许多不同程度、因而分为许多种类的关系。被如此排列的真理和良善就是“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女婿”和“儿媳”,总之,就是各种不同程度、因而各种不同种类的关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属灵的世代就以这种次序相继出现。同时,我被告知,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就处于这样一种次序,因为天上的天使社群就以这种方式被排列,而与一个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则对应于这些社群。因此,其真理和良善拥有这种对应关系的人就是最小形式的天堂(9279节)。
  人若知道“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就能明白圣言中的许多奥秘,尤其预言部分的奥秘;否则,这些奥秘就会隐藏起来。例如,他能明白“人子”具体表示什么,主在圣言中经常自称“人子”;“人子”表示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祂被如此称呼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好同时确认“儿子”表示真理;如约翰福音:
  群众对耶稣说,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人子”与“光明”所表相同;因为当群众问“这人子是谁”时,主回答说,祂就是他们当信从的光。这“光”表示神性真理(参看9548,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因此,“人子”也表示神性真理。
  路加福音: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你们就有福了。(路加福音6:22)
  “为人子”是指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缘故;神性真理就是对主的信和爱的一切;为此而被“恨恶”是“有福的”。同一福音书:
  日子将到,那时你们渴望看见人子日子中的一天,却不得看见。那时人将要对你们说,看哪,在这里!或说,看哪,在那里!你们不要离去,也不要寻找!(路加福音17:22, 23)
  “渴望看见人子日子中的一天”表示渴望看见真正属神的真理状态之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结束,这时信不复存在,因为没有了仁;在这种时候,一切真正属神的真理都将消亡。由于“人子”表示神之真理,故经上说“那时人将要对你们说,看哪,在这里!或说,看哪,在那里!你们不要寻找”,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说的,而不是指主自己说的。
  又:
  人子来的时候,在世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也就是说,当神之真理从天上被揭示时,它不会被人相信。“人子”在此也指神之真理方面的主,或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主的降临就是教会结束时神之真理的揭示。
  马太福音:
  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那时,兆头要显现,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7, 30)
  “人子的降临”表示时代完结,也就是教会结束时神之真理的揭示;“那时都要哀哭的地上众支派”是指整体上源于主、因而献给主的信与爱的一切真理与良善;“祂要驾的天上的云”是指圣言的字义;“有能力,有大荣耀”是指内义,圣言的至内层唯独论述主(对这些话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4060节)。
  类似的话出现马太福音的别处: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坐在权能的右手边”表示祂拥有全能,因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全能;经上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表示当主在世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恢复秩序,那些以信和爱接受祂的人由此能得到拯救时,神性真理将处于自己的全能之中(参看9715节)。“坐在右手边”表示全能(参看3387, 4592, 4933e, 7518, 8281, 9133节);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6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神性能力本身在于神性真理(6948节);“人子所驾的云”,也就是将要“降临”的神性真理是指文字上的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443, 8781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本身,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的内义中的那种(参看创世记18章,4809, 5922, 8267, 9429节)。
  由此可见下面这些话表示什么:
  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启示录14:14)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但以理书7:13)
  约翰福音:
  父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一切审判皆通过真理来行使,或说行审判的基础就是真理,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赐给主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如前所述,“人子”是指神性真理;这真理是从“父”发出的,而“父”是指神性良善(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行审判”取决于神性真理,这一事实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人子来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 (马太福音19:28; 25:31);“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7, 38)
  “好种”是指神之真理,故经上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天国之子”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之真理,因为“(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也就是“那恶者之子”;“天国”是指天堂,也指教会。
  约翰福音: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人子”表示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真理;这真理是从那里降下来的,故会升上去,因为没有人能升入天堂,除非神性真理从天堂降到祂那里;流注是从神起始的,而不是反过来。由于主就是这真理,所以祂自称“在天的人子”。马太福音:
  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没有枕头的地方”表示那时任何地方,或任何人那里都没有神性真理的位置。
  人子将要受害并被处死(马太福音17:12, 23; 20:18; 26:2, 24, 45; 马可福音8:31; 9:12, 31等),意味着这就是神性真理受到的对待,因此也是主所受到的对待,因为主是神性真理本身,祂自己在下列经文中所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耶利米书:
  必无人住在那里,也无人的任何儿子在其中寄居。(耶利米书49:18, 33)
  耶利米书:
  无人居住在城邑,无人的任何儿子经过它们。(耶利米书51:43)
  人若不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就会以为此处的“城”是指城市,“人”和“人的儿子”是指一个人和一个儿子;并且城市变得如此荒凉,以至于将无人住在那里;但就真理的教义而言,这些话描述的是教会的状态;因为“城”是指教会的教义事物(402, 2449, 3216, 4492, 4493节);“人”是指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的真理本身(3134, 7716, 9007节);“人的儿子”因此表示真理。
  由于“人子”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也通过先知被揭示,所以先知也被称为“人的儿子”(如但以理书8:17; 以西结书2:1, 3, 6, 8; 3:1, 3, 4, 10, 17, 25; 4:1, 16; 8:5, 6, 8, 12, 15; 12:2, 3, 9, 18, 22, 27;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在圣言中,大多数表述也有一个反面意义,“人的儿子”的含义也是如此,“人的儿子”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对立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要得草的人的儿子?(以赛亚书51:12)
  “得草的人的儿子”是指产生虚假的记忆知识。诗篇:
  你们不要倚靠首领,不要倚靠人的儿子,他没有救恩。(诗篇146:3)
  “首领”是指首要真理(2089, 5044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首要虚假;而“人的儿子”是指虚假本身。
  

属天的奥秘 #2447

2447.“从天上耶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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