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神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就外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世俗和肉体的好处。这也是所有局限于外在意义的人对圣言的解释,如古今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尤其现在的基督徒。因此,他们认为神性赐福在于财富、富有一切和个人荣耀。但就内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属灵和属天的良善,这种赐福唯有主赐下,也只能由主赐下;这就是为何“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主的同在和恩典就带有这类赐福,就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在里面。之所以说同在,是因为主只在仁爱中同在,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的属灵人,他出于仁爱行事。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人越远离仁爱,主的同在程度就越低,可以说越不在场,也就是说,主就越遥远。
至于为何提到的是“恩典”,而不是“怜悯”,原因(我猜测,这原因至今不为人知)在于,属天人不谈论恩典,只谈论怜悯;而属灵人不谈论怜悯,只谈论恩典。这种差别来源于以下事实:属天人承认人类全然不洁,本身由粪便构成,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乞求主的怜悯,因为怜悯适合有这种感觉的人,或说适合这种情况。
然而,属灵人尽管也知道人类具有这种性质,却不承认,因为他们仍坚持并热爱他们的自我,故很难提及怜悯,却很容易提及恩典。这种言语上的差别是由谦卑的差别造成的。人越爱自己,认为他能凭自己行善,因而配得救赎,就越不能乞求主的怜悯。有些人之所以能乞求恩典,是因为这成了一种习惯的说话方式;其中几乎没有主的东西,却有大量自我的东西。当呼求“主的恩典”时,谁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一点。
1044.“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地”在此是指人的自我。这从前面的阐述(1036, 1038节)清楚可知。“地”表示人的自我,这一点从内义和整个思路也清楚可知。前面说到:“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这句话表示凡已重生之物;但此处的说法不同:“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从这里,以及“立约的记号”这句话的重复明显可知,此处表示某种不同的事物;事实上,“地”表示凡没有重生和不能重生之物,也就是人自我的意愿部分。
当人重生时,就其理解力部分而言,他属于主;但就其意愿部分而言,他属于他自己。这两部分在属灵人里面是彼此对立的。不过,尽管人自我的意愿部分是对立的,但它的持续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他理解力部分中的一切模糊,或他云的一切厚度皆源于它。它不断从那里流入,并且随着它的流注,其理解力部分中的云变厚;但随着它被移除,这云就会变薄。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人的自我。前面说明,“地”表示人的肉体部分,还表示其它许多事物,如前所示(16, 17, 28, 29, 82, 566, 620, 662, 800, 895节)。
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关系就像有两个人以前通过友谊的盟约而结合在一起,如上古教会成员的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后来友谊破裂,敌意产生,如当人完全败坏了他的意愿部分时所发生的情形;之后,当重新立约时,敌对部分呈现出来,仿佛约是与它立的;但这约不是与它立的,因为它是完全对立和相反的,这约是与从它流入之物立的(如前所述,1023节),也就是与自我的理解力部分立的。立约的标志或记号乃是这样:主在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同在到何等程度,它的意愿部分就会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天堂和地狱的关系。重生之人的理解力部分凭主同在于其中的仁爱而成为天堂,而他的意愿部分则是地狱。主在这天堂同在的程度,就是这地狱被移除的程度。因为人靠着自己在地狱,靠着主在天堂。人不断从地狱被提升到天堂,并且他被提升到何等程度,他的地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因此,主同在的“记号”或标志就在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意愿正在被移除。这种移除只有通过试探和其它许多重生的手段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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