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神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就外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世俗和肉体的好处。这也是所有局限于外在意义的人对圣言的解释,如古今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尤其现在的基督徒。因此,他们认为神性赐福在于财富、富有一切和个人荣耀。但就内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属灵和属天的良善,这种赐福唯有主赐下,也只能由主赐下;这就是为何“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主的同在和恩典就带有这类赐福,就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在里面。之所以说同在,是因为主只在仁爱中同在,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的属灵人,他出于仁爱行事。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人越远离仁爱,主的同在程度就越低,可以说越不在场,也就是说,主就越遥远。
至于为何提到的是“恩典”,而不是“怜悯”,原因(我猜测,这原因至今不为人知)在于,属天人不谈论恩典,只谈论怜悯;而属灵人不谈论怜悯,只谈论恩典。这种差别来源于以下事实:属天人承认人类全然不洁,本身由粪便构成,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乞求主的怜悯,因为怜悯适合有这种感觉的人,或说适合这种情况。
然而,属灵人尽管也知道人类具有这种性质,却不承认,因为他们仍坚持并热爱他们的自我,故很难提及怜悯,却很容易提及恩典。这种言语上的差别是由谦卑的差别造成的。人越爱自己,认为他能凭自己行善,因而配得救赎,就越不能乞求主的怜悯。有些人之所以能乞求恩典,是因为这成了一种习惯的说话方式;其中几乎没有主的东西,却有大量自我的东西。当呼求“主的恩典”时,谁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一点。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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