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81

981.“神赐福”表

981.“神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就外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世俗和肉体的好处。这也是所有局限于外在意义的人对圣言的解释,如古今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尤其现在的基督徒。因此,他们认为神性赐福在于财富、富有一切和个人荣耀。但就内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属灵和属天的良善,这种赐福唯有主赐下,也只能由主赐下;这就是为何“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主的同在和恩典就带有这类赐福,就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在里面。之所以说同在,是因为主只在仁爱中同在,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的属灵人,他出于仁爱行事。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人越远离仁爱,主的同在程度就越低,可以说越不在场,也就是说,主就越遥远。
至于为何提到的是“恩典”,而不是“怜悯”,原因(我猜测,这原因至今不为人知)在于,属天人不谈论恩典,只谈论怜悯;而属灵人不谈论怜悯,只谈论恩典。这种差别来源于以下事实:属天人承认人类全然不洁,本身由粪便构成,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乞求主的怜悯,因为怜悯适合有这种感觉的人,或说适合这种情况。
然而,属灵人尽管也知道人类具有这种性质,却不承认,因为他们仍坚持并热爱他们的自我,故很难提及怜悯,却很容易提及恩典。这种言语上的差别是由谦卑的差别造成的。人越爱自己,认为他能凭自己行善,因而配得救赎,就越不能乞求主的怜悯。有些人之所以能乞求恩典,是因为这成了一种习惯的说话方式;其中几乎没有主的东西,却有大量自我的东西。当呼求“主的恩典”时,谁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一点。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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