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266.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何为天使的智慧:他们处于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这光既照亮他们的内在视觉或心智的视觉,同时也照亮他们的外在视觉,或眼睛的视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参看126-133节)。天使还处于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天使对智慧的情感和渴望由此而来。天堂之光是神性良善和神性之爱(参看133-140节)。天使享有智慧,甚至可称作智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他们的思维和情感都照着天堂的形式流入,该形式是神性智慧的形式;还有,他们那向智慧敞开的内层以天堂的形式被排列。天堂的思维和情感,因而他们的聪明和智慧照天堂的形式流入(参看201-212节)。
天使拥有卓越的智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进一步推断出来:他们的言语是智慧的言语,因为它是从思维直接自动流出的,而他们的思维又是从情感流出的,因而他们的言语是出自情感的外在形式的思维。所以,没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从神性流注引离,也没有来自外面的诸如从其它思维进入人之言语的那类事物。天使的言语是其思维和情感的言语(参看234-245节)。天使便享有这种智慧,这一点符合以下事实:他们眼所看见、感官所感知的一切事物都与他们的智慧相一致,因为所有这些事物都是智慧的对应;因此,他们的感官所感知的物体都是构成其智慧之物的代表形式。可见于天堂的一切事物都与天使的内层相对应,并且是其智慧的代表(参看170-182节)。
再者,天使的思维不像人类的思维那样受时空观念的限制和约束。因为时间和空间是自然界的属性,自然界的属性会将心智从属灵事物引离,剥夺理智视觉的视野。天使的观念无关时间和空间,因而相对于人类观念来说不受限制(参看162-169,191-199节)。天使的思维不会转向尘世和物质事物,也不会被有关生活必需品的忧虑所搅扰;因此,它们不像世人的思维那样被这类事物引离智慧的快乐。因为主将一切事物都白白地赐给他们,白白地赐给他们衣服,白白地赐给饮食,白白地赐给住所(181-190节)。此外,他们还照着从主接受智慧的程度而得享欢喜和快乐。阐述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天使为何享有如此大的智慧。
注:天使的智慧是不可理解,无法言传的(2795—2796, 2802, 3314, 3404—3405, 9094, 9176节)。
5094.“酒政和膳长”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节);“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节)。这些被内层属世层抛弃了,如前所述(5083,5089节)。然而,要知道,感官的实际能力,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能力并未被抛弃,因为肉体的生命依赖于这些;被抛弃的是看法或想法,以及依赖于它的情感和欲望。属世界的物体一方面经由人的感官,另一方面经由他的理性思维进入他的外在或属世记忆。这些物体在他的记忆里会彼此分开;经由理性思维进入的占据更内在的位置,而经由感官进入的则占据更外在的位置;因此,如前所述,属世层具有两个部分,即内层和外层。 内层属世层就是埃及王法老所代表的,而外层属世层则由“酒政”和“膳长”所代表的。二者之间有何不同,可从他们看待事物的不同方式,也就是他们的思维和基于这思维所得出的结论清楚看出来。出于内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理性的,并且在他吸收经由理性思维进入之物的程度内变得理性;而出于外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感官的,并且在他吸收从感官事物进入之物的程度内而变得感官化。这种人被称为感官人,而另一种人被称为理性人或理性-属世人。当人死亡时,他会带走整个属世层;其形式仍和它在世时所取的一样。他也在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理性化,在从感官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感官化。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属世层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由感官所形成的错觉而视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在它之下,并掌控它们到什么程度。而它吸收身体感官所形成的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理性思维而视理性思维在它之下到什么程度。 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人不是凭自己,而是凭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流注活着;但感官人就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说,他明明感受并发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说话违背感官证据是毫无意义的。再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而感官人却否认这些的存在,因为他不明白,另一个世界比他用肉眼所看到的世界更纯净。理性属世人明白看不见的灵人和天使是存在的,而感官人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以为他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存在。 又例如,理性属世人明白,关注目的、预见并使得方法朝向某个最终目的是聪明人的标志。当他从一切事物的秩序来看待自然界时,会发现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方法系统,然后意识到一个智慧的至高存在者赋予它们方向,不过是通向他若非变得属灵,就无法看见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感官人不明白,不同于自然界并与之分离的事物如何能存在,或在自然界之上、优越于自然界的某种存在或实体如何能存在。他不明白什么叫运用聪明、智慧,关注目的,或赋予方法以方向,除非所有这些活动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当它们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时,他对这些运作便有了一个观念,这观念就像一个正在设计一台机器之人的观念。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内层属世层和外层属世层,以及感官能力被抛弃,不是身体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被抛弃,而是它们对于内层事物所得出的结论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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