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824

9824.“以弗得”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天堂与地狱 #268

268.从以下事实能

268.从以下事实能看出天使的智慧何等之大:天堂有一种涉及每个人的交流。彼此的聪明和智慧都共享,天堂就是所有良善的一种共享。这是因为天堂之爱具有这种性质:它希望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故在天堂,没有人觉得自己的良善真是良善,除非这良善也是别人的;这就是天堂幸福的源头和基础。天使从主获得这种幸福,因为主的神性就具有这样的品质。我蒙允许通过经历知道天堂有这种交流。一些简单的灵人有时被提入天堂,到了那里后,他们就进入天使的智慧,于是便明白了他们以前所不能理解的东西,所说的话也是他们在之前状态下无法表达出来的话。

属天的奥秘 #10182

10182.“坛角要

10182.“坛角要与坛接连一块”表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参看2832, 9719-9721节)。之所以表示源于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来自那良善。因此,角也是祭坛本身的延伸,或与它接连一块;因为这坛是主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的一个代表(10177节)。
  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来自良善,这种说法对那些对能力只有一种物质概念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所以必须描述一下这种能力的性质。在天堂,一切能力都来自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就是天使所拥有的能力的源头,因为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1752, 4295, 8192节)。他们凭借他们从那个源头所获得的能力,通过将地狱从一个人身上移走来保护他;因为单单一位天使就强过来自地狱的一千个灵人。这种能力就是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但在那里被称为“磐石”的彼得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创世纪22章序言,3750, 4738, 6000, 6073e, 6344e, 10087节);“磐石”是指信之真理方面的主(8581节)。
  在诗篇,“耶和华的响声”也表示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
  耶和华的响声在众水上。耶和华的响声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响声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响声劈开火焰;耶和华的响声震动旷野;耶和华的响声使森林脱落净光;耶和华赐力量给祂的百姓。(诗篇29:3-5, 7-9, 11)
  “耶和华的响声”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926节)。
  约翰福音中的“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
  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圣言”是指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987节)。因此,主在世时也是首先将祂自己变成神性真理,这一点还由“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4,经上译为道成了肉身)来表示。那时主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是为了祂能与所有地狱争战,征服它们,从而使地狱里的一切事物,同时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参看9715, 9809, 10019, 10052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另一方面,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则没有任何能力,这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从世界来到那里的恶人被剥夺了说服性的信仰,同样被剥夺了一切真理的知识,从而只剩下属于他们邪恶的虚假。
  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这种能力的说法,对那些认为真理或对真理的信仰只不过是思维,或心理活动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而事实上,一个人的思维或心理活动受他的意愿控制,构成身体所拥有的一切力量;如果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将它灌输到这身体中,这人就会拥有参孙的力量。然而,主乐意在属于他的灵和有助于永生或永恒救赎的事上,通过源于爱的信将力量赐予一个人。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能力由燔祭坛和香坛的“角”来表示。
  “角”表示这种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角”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使一个角为以色列家长起来。(以西结书29:21)
  阿摩司书:
  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0)
  诗篇
  耶和华高举自己百姓的角。(诗篇148:14)
  又:
  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10)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断以色列的整个角。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3, 17)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瘦弱的绵羊,又用角抵撞,直到使他们四散到外面。(以西结书34:21)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只角。天使说,这些就是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这些匠人来打下列族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攻击犹大地的。(撒迦利亚书1:18-21)
  申命记: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在这些经文中,很明显,“角”表示能力,事实上表示两种意义上的能力,也就是说针对虚假的真理和针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因为就内义而言,这些地方处处论述的是教会的状态。
  阿摩司书:
  到那日,我必察罚伯特利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伯特利祭坛”和“坛角”表示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论到这坛角,经上说,它们必“被砍下”。
  由此可见“角”是什么意思,“角”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常被提及,如下列经文:
  那兽有十角,还有一角对它说话。(但以理书7:8, 11, 20)
  但以理书:
  这角与圣民争战,竟战胜了,直到人子来了。(但以理书7:21-22)
  论到公绵羊的角和公山羊的角,经上说,它们用角彼此争战(但以理书8:3-21);龙有十角(启示录12:3);从海中上来的兽同样有十角(启示录13:1);朱红色的兽也有十角(启示录17:3);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12, 13;也可参看但以理书7:24)。在圣言中,“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
  正因“角”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所以说话被归于一角(启示录9:13; 但以理书7:8; 诗篇22:21)。
  用角里的油膏抹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代表源于良善、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因为“角”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油”表示良善;“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油”表示良善(参看886, 9780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6148节)。也正因如此,经上说角“长出来”(诗篇132:17),因为一切属灵的生长都是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长。因此,在古时,他们也制造正在生长的角的仿品。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说一切能力属于良善,通过真理来行使,或也可说,一切能力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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