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827

9827.“冠冕”表

9827.“冠冕”表聪明和智慧。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聪明和智慧。“冠冕”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是头上的遮盖物,而“头”表示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人的内层事物或能力(参看9656节)。所有类型的衣服都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如:遮盖胸部的,像胸甲;遮盖两腰的,像裤子;遮盖双脚的,像袜子;遮盖脚底的,像鞋子;还有一种遮盖头部的,像冠冕、头巾或帽子。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来世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当智慧和聪明从灵人那里被夺走时,如天使社群从他们那里被移走时的情形,他们头上的遮盖物看上去就从他们身上被拿走了。一旦发生这种事,一个灵人就会变得愚蠢,丧失对真理和良善的任何觉知。后来由于聪明和智慧又回来了,他的头得以遮盖。不过,在来世,头上的遮盖物与其说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不如说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然而,属于亚伦的冠冕也表示智慧,因为它是由细麻布做的,上面还有圣冠;这圣冠是一块纯金制成的牌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29:6; 39:28)。但普通的细麻布冠冕和属于亚伦的其它衣服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但不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关于这些衣服和这个冠冕,可参看利未记(16:4)和以西结书(44:18)。因为“细麻布”或“亚麻布”表示从人心智的属世层里面的真理(7601节);因此,普通的亚麻布冠冕表示属世层中的聪明。
  人若不知道代表和对应是怎么回事,就很难被引导相信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不过,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在天堂所感知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属世事物;因而所感知的不是冠冕,也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也属于信和爱的那类事物,一般是诸如属于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这一切都是属灵事物,因为天堂是一个属灵的世界。再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正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描述并规定了亚伦的衣服应是什么样;既然如此,那么这段描述的每个细节都含有神性属天层在里面,这神性属天层唯独通过关于对应和代表的知识被揭示出来。
  

属天的奥秘 #2447

2447.“从天上耶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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