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28.“腰带”表一个共同的纽带,好叫一切事物都关注同一个目的。这从“腰带”或带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腰带”或带子是指一个共同的纽带,因为它将一切内层事物都聚集在自己里面,包裹它们,并将它们保持在关联中;没有它,这些内层事物就会松散并分崩离析。“腰带”或带子之所以表示旨在让一切事物都能关注同一个目的的一个共同纽带,是因为在灵界掌权的,是目的,以致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可称作“目的”。因为主的国作为一个属灵的世界,是一个功用或有用服务的国度,那里的功用或服务就是所关注的目的;因此,它是一个目的的国度。但那里的目的以各种次序彼此跟随,也关联在一起。彼此跟随的目的被称为“居间目的”,但关联在一起的目的被称为“有关联的目的”。这一切目的如此紧密地联结起来并彼此从属,以致它们无一例外地关注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主;在天上那些接受它的人当中,它是对主的爱和信。在那里,爱是他们所有意愿的目的,或说是那里一切意愿能力所关注的目的;信则是他们所有思维的目的,或说一切思维能力所关注的目的,这些思维或思维能力都属于理解力。
当每一个事物都关注一个目的时,它们就被保持在一个连续不断的关联中,并构成一体;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在照着从属和关联的律法而使所有人都转向祂自己,从而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的那一位的视野、掌管和眷顾之下。同时,祂还使所有人都脸朝他们的同伴,由此将他们彼此联结起来。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所有人的脸都转向主,主是那里的太阳,因而是所有人眼前的中心点;神奇的是,无论天使转向哪个方向,主都在那里(参看3638节)。由于主存在于相爱的良善里面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里面(因为祂爱所有人,并通过爱将所有人联结起来),故天使也通过出于这爱关注他们的同伴而转向主。
因此,带子代表那些在最后和最低层,将其它事物聚集起来,并如此包裹它们,好叫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能被保持在这种关联之中的事物;在灵界,这些事物无非是存在于最低或最外层中并包裹内层事物的良善和真理。腰带代表属天良善,环绕大腿和胸部的带子代表最低或最外层中的属灵良善和真理。
在下列经文中,“腰带或带子”表示这类事物: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放在水中。我就买了一根带子束腰。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拿着带子,往伯拉河去,将它藏在那里的岩石缝中。过了多日,我就往伯拉河去把带子取出来,看哪,它已经坏了,毫无用处了。耶和华说,这恶民不肯听我的话,随从别神。他们也必像这带子变为无用。(耶利米书13:1-10)
此处“细麻布带子”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这良善在自己里面将真理包裹并保持在关联之中。由于那时教会的良善不复存在,真理随之被驱散,故经上说它“不可放在水中”;因为“水”表示洁净、因而恢复的真理。藏带子的“岩石缝”是指被歪曲的真理;“伯拉河”是指在其最低层的良善的属天事物的全部范围和边界。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性质可能以为,这只不过是把这人民及其毁灭与带子及其毁灭进行比较。但在圣言中,一切比较和比喻的说法都是真实的对应(3579, 8989节)。除非这段经文中的一切细节都具有对应的性质,否则先知永远不会被吩咐不可将带子放在水中,要束在腰上,或往伯拉河去,将它藏在那里的岩石缝中。经上之所以说带子要“束腰”,是因为由于对应,“腰”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3021, 4280, 5050-5062节)。束腰的带子因此表示凭作为媒介的圣言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
“带子”是指充当边界并将事物联结起来的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干必生出一个嫩枝。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1, 5)
这论及主;“必当腰带的公义”是指祂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保护天堂和教会。当以色列人吃逾越节的羔羊时,“当腰间束带”(出埃及记12:11),这个要求就表示一切事物都要存在于其适当次序中,预备从主接受良善并付诸行动(7863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那些做好预备的人“腰间束带”,这也论及启示录中的七位天使:
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5:6)
经上论到以利亚:
他是一个多毛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
论到约翰的话也差不多一样: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马太福音3:4)
以利亚和约翰之所以如此穿衣、束腰,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因此,他们的衣服表示外在意义,就是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因为“毛”表示属世层(3301, 5247, 5569-5573节),“骆驼”表示属世层里面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皮”或“皮肤”表示外在之物(3540节),因此,“皮带”表示那在自己里面将内层事物聚集起来,把它们包裹并保持在关联中的。以利亚代表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 5247e节),施洗约翰同样代表圣言(9372节)。
由于真理和良善被恶行解除和驱散,故约押以诡诈杀了押尼珥之后,经上论到约押说“他将争战的血染了腰间束的带”(列王纪上2:5),以此表示他驱散并摧毁了这些真理和良善。因此,当真理被驱散和摧毁时,经上说“分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整齐的头发”(以赛亚书3:24)。这论及锡安的女子,她表示属于属天教会的良善;“分裂代替腰带”表示对属天良善的驱散。
在以西结书中,这话也论及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
因她看见人像画在墙上,就是用丹色所画迦勒底人的像,腰间系着带子,她就贪恋他们。(以西结书23:14-16)
以此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因为“迦勒底人”是指那些表面声称相信真理,内心却否认它们,从而亵渎它们的人;“画在墙上的人像”是指外在事物中的真理的表象,“丹色所画的像”也是;“腰间所系的带子”是指他们为引诱人们相信他们的真理所伪装的良善。
由此可见在代表性教会,那将衣服收拢为一的“带子”表示什么。然而,属世人很难被几乎无法被引导相信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因为他很难抛开对带子和一般对衣服的属世观念,而去采纳属灵观念,就是对在自己里面将真理保持在关联中的良善的观念。因为出现在眼前的属世事物将心智锁定在它自己身上,心智不会从那里被移走,除非理解力的视觉能被提升至天堂之光,此人因此能几乎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思考。当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时,纯属世人所无法理解的关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属灵观念就会进入。
9210.“对他不可像放债的”表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这从“放债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债的”是指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因为一个放债者把钱交付给别人是为了利息,帮助别人是为了回报。由于真正的仁爱并不以利益或回报为目的,而是以邻舍的益处为目的,所以“不可像放债的”表示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凡不知道何为基督仁爱的人,可能以为它不仅在于施舍穷乏人,还在于向同胞、国家或教会行善,不管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但是,要知道,决定人一切行为品质的,是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并非善,因为它是为自我而行的,因而也来源于自我。不过,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就是善,因为它是为了善本身而行的;一般来说,良善本身就是真正的邻舍(5025, 6706, 6711, 6712, 8123节);所以它也是为主而行的,因为这样的良善不是来源于这个人,而是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主的,都属于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良善: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良善如何,真理也如何。那些为真理而行真理的人也是为主而行真理,因为真理来自主。为真理而行真理就是行善;因为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就变成了良善。以这种方式行善就是基督的仁爱。那些出于基督的仁爱行善的人有时可能关注由于行善所获得的名声,以便获得一个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但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那些以这些东西为目的的人;因为他们视良善和正义为本质和独一的事物,因而占据最高位置。与此相比,他们将金钱利益或重要地位,或为了它们的名声视为非本质的,因此占据最低位置。当这样的人将眼睛盯在正义和良善上时,他们就像在战场上为自己的国家而战的士兵。在此期间,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因而也不考虑他们在世上的地位或资产;与他们正在做的事相比,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但那些将自我和世界放在首位的人则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甚至看不见正义和良善,因为他们两眼盯着自己和自己的利益。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为自我或世界行善,什么是为主或邻舍行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区别和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区别一样大,因而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此外,那些为邻舍或主行善的人在天堂,那些为自己或世界行善的人在地狱。因为那些为邻舍和主行善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并且爱邻如己,这是诫命之首(马可福音12:28-31)。而那些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世界的人则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爱自己胜过爱神;他们不仅蔑视邻舍,而且如果邻舍不与他们合而为一,不与他们结盟,还会仇恨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的含义: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有些人的确事奉两个主;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被“吐出去”(启示录3:15-16)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取利息的放债之人代表什么,即代表那些为利益行善的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弟兄取利息”,这项禁令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被重申:
你借给你弟兄的银钱、食物,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 20; 利未记25:36-38)
“借给弟兄银钱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借出真理,也就是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借给弟兄食物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出租真理之良善;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 2954, 5658, 6914, 6917节);“食物”表示真理之良善(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节)。耶和华之所以在那些没有如此行的人在这地上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是因为他们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幸福之中;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这情感,或这爱之良善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6478, 9174节)。之所以可向外邦人取利,是因为“外邦人”表示那些不承认任何良善或真理,也不接受它们的人(7996节);也就是说,他们是那些唯独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这些人必须服事一个人,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是仆人或奴仆(1097节)。大卫诗篇:
就是行为纯全、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将银钱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诗篇15:2, 5)
“将银钱放债取利”表示唯独为了利益而教导人,因而为了回报而行善。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一个行公平、公义的义人不放债取利。(以西结书18:5, 8)
又:
缩手不害困苦人,不放债取利,却遵行我的典章,行在我的律例之中的,定要存活。(以西结书18:17)
又:
他们在你中间流人血受贿赂;你收取高利贷和利息,用暴力夺取同伴的财物。(以西结书22:12)
这些话论及“流人血的城”,“流人血的城”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9127节);“收取高利贷和利息”表示为了利益和回报,因而不是出于仁爱而行善。真正的仁爱里面没有获得回报的想法(参看2371, 2373, 2400, 4007,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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