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32.“要用金线去作”表普遍掌权的良善。这从“金”的含义清楚可知,“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490, 9510节)。以弗得上处处织有金线就表示这良善普遍掌权,这从出埃及记后面的经文明显可知:
把金子锤成薄片,剪出线来,织进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之中。(出埃及记39:3)
普遍掌权是指占统治地位,因而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之中(5949, 6159, 7648, 8067, 8853-8858, 8865节)。之所以处处织进金线,是因为亚伦的衣服代表属灵天堂(9814节),在该天堂掌权的,是良善,如它也在其它天堂掌权一样。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在中间天堂掌权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在最低层天堂掌权的,是信之良善。然而,属于信的真理引向良善,然后从良善产生。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在处于良善之前,是不在天堂的。他若仅仅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就只是站在门前;若因知道这些真理而关注良善,就进入门厅。但是,若知道这些真理却不关注良善,他就不能看见天堂,甚至从远处也看不见。之所以说一个人在处于良善之前不在天堂,是因为一个人若要死后进入天堂,必须在世时就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事实上,天堂存在于人里面,因着怜悯被赐给那些活在世上时允许自己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也就是引向良善的人。人在处于被主通过良善引导的状态之前,不在天堂(参看8516, 8539, 8722, 8772, 9139节)。“良善”是指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是指出于意愿良善则行良善,意愿良善源于爱;因为人意愿他所爱的东西。
911.至于“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里面相对应的类似事物,情况是这样:对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适合并顺从内在事物。当人正在重生时,外在事物会变得顺从,这时他成为天堂的形像。而在他重生之前,外在事物掌控内在事物;在此期间,他是地狱的形像。秩序在于,首先属天事物掌管属灵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掌管属世事物,最后通过属世事物掌管肉体事物。但当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时,秩序就被破坏了。一旦秩序被破坏,人就是地狱的形像;因此,主通过重生恢复秩序;一旦秩序恢复,人就成为天堂的形像。主就这样把人从地狱中拉出来,并将其提入天堂。
至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现简要解释如下:每个重生之人都是一个微型天堂,也就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复制品或形像,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其内在人被称为“天堂”。天堂的秩序是这样:主通过属天事物统治属灵事物,通过属灵事物统治属世事物,以这种方式统治整个天堂,如同统治一个人,天堂因此被称为大人。此外,天堂里的每个人都有类似秩序。当这秩序也适用于人时,他同样是一个微型天堂,换句话说,他是主的国,因为主的国在他里面。就他的情况而言,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它们顺从内在事物,正如它们在天堂的情形。因为天堂有三层,它们相互关联,如同一个人;其中灵人构成外在人,天使灵构成内层人,而天使则构成内在人或至内层的人(459节)。
对那些将生命仅置于肉体事物,即身体的欲望、快感、食欲和感觉,只喜欢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事物,也就是说,只喜欢属于仇恨凡不支持并服务他们之人的事物的人来说,情况则恰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由于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外在事物不仅不对应或顺从,还完全相反,从而使得秩序遭到彻底破坏。由于秩序就这样遭到破坏,所以他们只能是地狱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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