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65.“红宝石、黄玉、红玉”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这些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石头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属天之爱就是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这些石头表示这爱是由于它们火红的颜色,“红”表示爱(参看3300节),“火焰”也是(参看3222, 6832, 7620, 7622, 9570节)。但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这些石头在第一行;第一行的石头对应于至内层天堂中的事物,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胸牌上的十二颗宝石因代表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故也代表整个天堂;因为天堂凭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天使是这真理的接受者。正因如此,第一行的这三样石头代表至内层天堂,因而代表在那里掌权的爱,这爱被称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和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第一行的石头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第二行的石头代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些石头代表这爱是由于它们的颜色,如前所述;因为宝石照它们的颜色而拥有一个代表。
天堂里会出现无法形容的美丽色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修改,而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色彩在那里照良善和真理的变化而呈现;因此,它们是从主发出的光经由天使的修改。从主发出的光在至内层天堂就像火焰;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红色的,并且闪闪发光。但这光在中间天堂就像一道明亮的白光;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明亮的白色,并且它们越拥有良善在里面,就越闪闪发光。这解释了为何有两种基本颜色,即红色和白色,其它一切颜色都与这两种颜色有关;红色代表良善,而白色代表真理(9467节)。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如此多颜色的石头成行镶在胸牌上,即是为了叫它们可以代表按其适当次序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代表整个天堂。第一行石头,即红宝石、黄玉、红玉,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是因为它们有红色的不同色调。此外,在这一行排在第一位的红宝石,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红色”的词;排在第三位的红玉,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闪光”,就像来自火那样的词。但至于排在中间的黄玉来源于哪个词,则不得而知;不过,它很可能来自描述火红色的某个词。这或许就是为何在约伯记,类似论到黄金的话会论到黄玉:
古实的黄玉不能与智慧较量;它不能用纯金来估价。(约伯记28:19)
“金”也表示爱之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510节)。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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