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68.“是绿宝石、蓝宝石、金钢石”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接下来的事物皆源于这爱。这从这些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石头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说“接下来的事物皆源于这爱”,是因为接下来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按次序从之前的那些发出的;事实上,与先于自己的其它事物无关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可能存在的。按照次序,第一是对良善的属天之爱;第二是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第三是对良善的属灵之爱;第四是对真理的属灵之爱。这个次序就表现在决断胸牌的那几行石头上,这正是天堂里良善和真理的实际次序。对良善的属天之爱和对真理的属天之爱在至内层天堂;对良善的属天之爱构成它的内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构成它的外在。但对良善的属灵之爱和对真理的属灵之爱在第二层天堂;对良善的属灵之爱构成它的内在,对真理的属灵之爱构成它的外在。此外,每种爱都按同样的次序流入下一种爱,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此明显可知“接下来的事物皆源于这爱”是什么意思。
至于这一行的石头,它们和前一行的石头,以及其余的石头一样,其含义来源于它们的颜色。宝石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颜色(参看9865节);在天堂,颜色是那里的光与影的修改,因而是天使中间形式多样的聪明和智慧(3993, 4530, 4677, 4742, 4922, 9466节);因为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第一行石头表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是由于它们深浅不同的红色;但这一行的石头具有深浅不同的蓝色,这是红色的产物。因为既有红色所产生的蓝色,也有白色所产生的蓝色;由红色所产生的蓝色由内在从火焰闪耀;正是这种蓝色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而白色所产生的蓝色,就是下一行石头的那种颜色,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这蓝色不会由内在从火焰闪耀,而是从光闪耀。
绿宝石,就是这一行的第一块石头是否具有蓝色,这从它在原文的词源无从得知;但它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亚兰因你的手工很多,就作你的客商;他们用绿宝石、紫色布、绣货兑换你的货物。(以西结书27:16)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由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所产生的智慧和聪明(1201节)。绿宝石在此与紫色布联系在一起,由于“紫色”表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9467节),故可知“绿宝石”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由于天上的婚姻存在于那里的每一个细节中,故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会论述属同一类的真理(9263, 9314节)。此外,“亚兰”,就是“客商”,表示关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1232, 1234, 3249, 4112节);关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是属天之爱的真理。
蓝宝石,就是这一行的第二块宝石,具有一种蓝色的,就是那种天蓝色,这是众所周知的;故经上在出埃及记中说:
七十个长老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这块石头表示因着内层真理而透明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的真理(可参看9407节)。
不过,“金钢石”,就是这一行的第三块石头,表示属天之爱的真理,是由于它的透明,这种透明倾向于带有蓝色在里面。这一行的石头,以及前一行的石头,其颜色就以这种方式从这块石头闪耀出来,因为它是最后一块石头,并与下一行石头相联系。至内层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相对于随后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这种情况。后者的良善和真理通过传送,如同通过一种透光那样从前者获得它们仁与信的生命。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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