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81.“用纯金”表通过属天良善。这从“金”的含义清楚可知。“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510节);由于经上用的是“纯金”这个词,故所表示的是属天良善。因为既有属天良善,也有属灵良善,这二者既可以是内在的,也可以是外在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在圣言中,所有这些良善都被称为“金”。但它们彼此有别,分为来自“乌法”、“俄斐”、“示巴”、“哈腓拉”,以及“他施”的金子:来自乌法的金子(耶利米书10:9;但以理书10:5)表示属天良善;来自俄斐的金子(以赛亚书13:12;诗篇45:9;约伯记22:24; 28:16)表示属灵良善;来自示巴的金子(以赛亚书60:6;以西结书27:22;诗篇72:15)表示宗教知识层面的良善;来自哈腓拉的金子(创世记2:11, 12),以及来自他施的银和金(以赛亚书60:9)表示记忆知识层面的真理和良善。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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